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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案申上訴被駁回「長毛」須孭13.6萬訟費

時間:2019-06-14 03:16:46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2016年因在立法會宣誓時叫口號和使用道具示威,前年被法院裁定宣誓無效,撤銷其議員資格。他早前向上訴庭申請往終院上訴的許可證明書,昨被駁回,並須支付訟費共136000元。

  上訴庭早前表明,梁國雄今次申請只需以書面形式提出理據,不需開庭處理。梁早前要求上訴庭證明本案涉重大而具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議題,需由終審庭釐清,包括認為人大釋法並非根據《基本法》釋法程序,作出補充。但上訴庭昨頒判詞指,梁所提出的理據,在終院審理游蕙禎及梁頌恆宣誓案時已處理,重申人大釋法對香港法院有約束力,因此梁的理據沒有任何可爭辯之處。判詞又指,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是其憲制責任,法例要求宣誓需真誠莊嚴和準確完整,但梁顯然拒絕宣誓,故拒絕接納梁的所有理據。梁仍可直接向終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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