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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有必要修逃犯例堵漏洞

時間:2019-05-04 03:17:15來源:大公報

  圖: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昨日接受電子傳媒訪問,強調修逃犯例有必要性 電視畫面

  《逃犯(修訂)條例》法案委員會兩次會議仍未選出主席,而社會希望盡早通過修例的聲音愈來愈大。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明,不同意用單次形式處理台灣謀殺案,認為要把握契機堵塞漏洞,強調修例有必要性。他指出,內地司法制度近年有很大進步,香港社會不應過分憂慮。另外,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政府修例是有充分理據。

  張建宗昨日表示,政府是有一定的理據,從法、理、情和彰顯公義的角度,「我們覺得是有需要,是有根有據,有充分的理據,保安局和律政司會清楚解釋整件事。」他又強調,特區政府希望條例草案委員會能盡早展開工作。只要建議符合兩大原則,即是可以處理台灣謀殺案,以及堵塞法律制度的漏洞,政府都是很樂意聽取和考慮。

  內地已與全球簽署40個引渡協定

  江樂士昨日接受電視台訪問時,指出香港回歸後,內地移交了200名逃犯到香港,但香港卻不能移交逃犯到內地、澳門或台灣,這種情況是有礙執法,不能接受,強調有必要修訂《逃犯條例》。他又說,內地司法制度近年有很大進步,香港社會不應過分憂慮。

  江樂士續說:「中國現時有四十個引渡協定,與全球不同地方簽署實施,包括歐洲的法國、西班牙和葡萄牙。(內地)在2012年修改了刑事訴訟法,如果疑犯不是自願認罪,法官是不會接納作證據。」

  至於應否加入更多保障疑犯的條文,增加公眾的信心,江樂士認為不需要,因為行政長官決定啟動程序後,就會由法庭把關。「保護措施適用於所有引渡到台灣、內地或澳門的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更多走一步,表明在一些情況下,會要求特定司法管轄區同意,讓被引渡的人依法獲得代表律師,這些都是實在的保證和保護措施。」

  不同意單次形式處理台灣謀殺案

  對於反對派提出,以單次形式處理台灣謀殺案,江樂士強調不同意,認為要利用今次契機,堵塞香港引渡逃犯政策的漏洞。

  此外,江樂士早前接受劉慧卿網台節目訪問時,指出中國已經與數十個國家簽訂逃犯引渡條約,包括很多相當關注人權和民主的國家,「這些國家都可以做到,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更可以做到。」在所有向內地移交逃犯的案例中,沒有一個國家或地區投訴內地沒有履行引渡前已訂立的協議,呼籲大家不要在不了解情況時就輕易下結論。他批評劉慧卿言論貶低內地法律,強調內地的刑法系統和人權保障近年來已經有很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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