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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醫李誠入稟索舊愛豪宅業權

時間:2019-05-01 03:17:29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周峻峯報道:中大精神科學系教授李誠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前未婚妻李美瑩追討聯名以近1130萬元,購入大埔鹿茵山莊一個連車位的物業業權。入稟狀指出,李誠在20年前,原本購入該單位為婚姻居所,當中99.38%開支由李支付,惟兩人在2000年分手。他要求法庭頒令,答辯人可以七萬元買入對方所持的0.62%業權及交出樓契,或頒令對方只持有0.62%業權。

  原告李誠是中文大學醫學院精神科教授及精神科醫生,答辯人李美瑩則曾任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精神醫學系助理教授,亦是臨床心理學家。答辯人及原告分別在2003年及2009年成家立室,原告一家則居於有關單位。

  指千萬樓價 對方只付出七萬

  入稟狀指出,兩人於1993年認識,相處一年半後同居,1996年,兩人共赴美國進修,出發前已決定訂婚及舉行訂婚酒會。

  兩人返港後,於1999年以約近1130萬元,購入上述單位連車位作為婚姻居所,當中幾乎所有費用由原告負責,李美瑩只支出七萬元及購買兩件傢俬。原告當作是送給她的結婚禮物,物業的權益在結婚後會全歸她。

  兩人關係到2000年急轉直下,雖曾一起接受婚前輔導、拍婚紗照、購買鑽石戒指和預訂婚禮場地,到同年12月原告提出押後婚禮。李美瑩知悉後一蹶不振,並心灰意冷搬離單位,惟物業受益人仍是她。原告稱,李美瑩曾要求取回購買婚紗款項兩萬元,及取去單位樓契,兩人關係正式告終。

  入稟狀續稱,原告曾於今年1月,透過律師去信要求答辯人轉回所持業權不果,故再入稟法庭,要求李美瑩可以七萬元買入所持0.62%業權及交出樓契,或望法庭頒令發聲明,原告是持有99.38%業權,答辯人則只持有0.62%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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