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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民事調解可服務大灣區

時間:2019-03-26 03:17:31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林海瑩報道:《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支持香港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推動通過調解及協議等非訴訟方式處理民事糾紛。香港和解中心近年增設跨境服務,協助跨地區爭端雙方達成和解,服務個案由2016年僅20宗,急升至去年的143宗,三年間升幅達六倍。中心將透過粵港澳大灣區平台拓展市場,現已與深圳前海、廣州合作,未來將進一步擴展合作網絡。

  香港和解中心會長羅偉雄昨日表示,調解好處在於引導雙方繼續合作,減少損失,利益最大化達至雙贏,不用擔心不同國家及地方的司法制度差異,和解協議適用於全球。

  羅偉雄稱,香港調解員在大灣區具備優勢,內地雖有逾400萬位調解員,但通常用「和事老」方式,以人情或權勢勸雙方接納調解建議,結果執行率低。香港調解員不給雙方任何意見,只引導雙方合作,達成共識,執行率高達95%。香港《調節法例》已實行逾六年,雙方對香港的調解員更具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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