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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申交通費須扣減補貼

時間:2019-02-22 03:17:52來源:大公報

  圖:公務員工會建議公務員可分開兩張八達通紀錄公務及私人車費,避免獲得雙重補貼

  【大公報訊】記者周峻峯報道: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上星期六起正式實施,單在首兩天,共有約107萬名市民領取逾一億元補貼。針對有關補貼或令公務員獲雙重福利,公務員事務局日前向所有部門發出新指引,要求需外勤工作的公務員申請公務交通費報銷時,必須扣除所獲的交通補貼費用,以避免雙重補貼。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已指示所有部門申請發還公務行程交通費時,應扣除新的交通費補貼,並已修訂現行的交通費表格,及提供計算例子解釋有關原則,方便同事計算及提交申請,減少雙重補貼情況。

  建議公私乘車分兩張八達通

  舉例說,一名公務員每月交通總開支是1400元,公務行程交通費佔600元,私人交通費佔800元。按政府補貼計算方法,總交通費補貼為250元〔(1400-400)×25%〕,私人交通費同獲補貼100元〔(800-400)×25%〕。新措施下,需扣除後者,得出實際交通費補貼為150元。而以往公務員填寫「實報實銷」的表格可全數取得外勤交通費600元,現在需減去新的交通費補貼金額,即只能取得450元〔600-150〕。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做法合理但較繁複,建議公務員可分開兩張八達通紀錄公務及私人車費,或於公用外勤使用現金,避免「踩地雷」獲得雙重補貼。他又認為,實報實銷的機制沿用多時,同事可能感到不習慣,政府需向每個部門多作簡介會詳細解說計算方法,以確保新計劃實施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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