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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案:丁權受基本法保障

時間:2018-12-05 03:17:30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新界原居民的丁屋政策遭市民司法覆核的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特區政府及鄉議局一方書面陳詞指,基本法於草擬階段明顯聽取丁屋政策的正反意見,特別指明要保障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基本法第二十五條只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一般性原則,若法庭裁定丁權屬傳統權益,不管政策是否違反其他條文,丁權仍受基本法第四十條保障。

  民間習慣獲港法庭認可

  本案答辯方為地政總署署長、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及律政司司長,鄉議局為有利害關係的一方。代表覆核申請人郭卓堅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引述專家指,清代民間有建丁屋習慣,在建屋前須先通知當地父老,毋須取得官府許可,又指丁屋政策歧視新界婦女和非原居民,不符合基本法第四十條的定義雲雲。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反駁,民間習慣為香港法庭所認可和實行,香港有法律有條文解決相關土地爭議。余若海表示,基本法在諮詢和草擬階段一直有討論丁屋政策,從未有人提出丁屋政策並非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至今年才有人在香港的法院提出質疑。余若海稱,基本法是憲制文件,故沒有寫明丁權受條文保障。案件今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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