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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醫療機構草案通過 料2000間須領牌

時間:2018-11-16 03:16:32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楊州報道:立法會昨三讀通過《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將取代現行《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及《診療所條例》,規管醫院、日間醫療中心、診所及衛生服務機構四類私營醫療機構,包括訂明對持牌私營醫療機構持牌人及醫務行政總監的要求,及私營醫療機構須實施收費透明措施,並設立投訴管理制度等。

  私營醫療機構將引入新規管制度,本月30日刊憲,當天已投入運作的日間醫療中心或診所,申請正式牌照時,只要符合條件便會獲發暫准牌照。

  醫美中心納入規管

  政府將於明年開展新條例下私家醫院的註冊工作,而日間醫療中心和診所的註冊工作,最快分別在2020和2021年內開展。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局方和衛生署將展開籌備工作,預計有2000間私營醫療機構要申請牌照,還有3000間小型執業診所要向衛生署要求發出豁免書。當局亦會成立規管辦事處負責執法。

  陳肇始稱,若美容中心有註冊醫生執業,提供醫療服務,亦將受到新制度規管,該中心須登記,遵守發牌條件和實務守則,包括人手、急救、藥物管理、醫療紀錄等,但一般美容業則不受草案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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