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長洲覆核狂」郭卓堅(見圖)近年屢就政治人物或事件提出司法覆核「博出位」,法律援助署去年九月以他濫用司法覆核為由,拒絕受理他三年內的司法覆核法援申請。郭不服,再向高院提出上訴,昨仍繼續大言不慚,稱已拖欠政府的訟費達到3,000萬元。
本案答辯人是法援署副署長莊因東與法援署高級律師劉嘉駿,代表法援署的資深大律師林定國於庭上說,法援署署長有權按《法律援助條例》,限制濫用法援的人提出進一步申請。郭聲稱市民發現政府或行政人員有一萬次不當,市民有權提出一萬次司法覆核和申請法援。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頒布書面判詞。
去年9月,法援署認為郭卓堅濫用法援服務,下令除刑事及民事案件、已獲批的法援申請,以及已獲批許可的司法覆核案件外,三年內不再受理郭涉及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郭本周一才因覆核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宣誓被拒而上訴失敗,法庭下令他繳付梁一方的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