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法律界力撐警方理據

時間:2018-07-20 03:16:47來源:

  警方理據:

  •「民族黨」的非法活動毫無疑問已超越行使憲制權利的界限,故確信有高於一切的公眾利益需要,去作出禁令。

  亂港派歪論:

  •禁止「民族黨」運作是打壓言論自由及結社自由。

  譚惠珠:

  •鼓吹「港獨」違反基本法第一條,已經超越了言論自由。

  警方理據:

  •「民族黨」創黨兩年來,不只是口頭鼓吹「港獨」,還有九項實質行動,有組織、有計劃地推動「港獨」,例如該黨曾提出滲透政府各部門和警隊,籌款及招收黨員等。

  亂港派歪論:

  •一切只是空談,未有付諸實踐便不會受法律制裁。

  胡漢清:

  •這個組織本身就是非法的,就如即使沒有做出黑社會行為,但只要自稱黑社會會員,或慫慂他人加入黑社會,甚至唱黑社會詩句都屬違法。

  警方理據:

  •特區政府不應等到有暴力政治運動才干預,須立即採取預防措施,阻止「民族黨」再有實際行動。

  亂港派歪論:

  •無涉及暴力行為,便不應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

  湯家驊:

  •法例針對的不是誰人做了什麼,而是這組織會做什麼,若待組織成功達標才取締,必然為時已晚,或執法過程可能引致社會更大動盪。

  大公報記者整理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