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哪些港澳居民可以報考?
A:港澳居民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報考:
(1)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港澳居民;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維護祖國的統一、安全、榮譽和利益,不得有危害祖國的統一、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Q:港澳居民可以報考哪些崗位?
A:可報考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及省直駐上述各地事業單位崗位。
Q:港澳居民如何註冊?
A:港澳居民登錄系統後,在證件類型中選擇「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並填寫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進行註冊。
Q:港澳居民在面試資格審核時還需提供哪些材料?
A:(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2)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3)港澳地區《無犯罪紀(記)錄》(可在考察環節提供)。
大公報記者盧靜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