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10月,香港地區陪審員共參審案件457件。聘任外籍和港澳台地區調解員74名,充分發揮其在糾紛解決中的作用,香港地區調解員成功調解商事糾紛案件637件。
•在前海法院集中管轄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後,案件平均審結時間縮短為9.6個月,審判效率提升了近50%。
•截至2020年10月,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0145件,其中涉港商事案件7078件,涉港商事案件數量位居全國法院第一。
資料來源:深圳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