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野生動物救護養殖中心工作人員放生赤麻鴨\資料圖片
•在餐館、酒樓、飯堂等場所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食客每人最高或處2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組織者最高或處5萬元罰款
•為以提供食用為目的生產經營、提供場所或者服務的,沒收違法所得,並最高處2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相關許可證
•以食用為目的飼養,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最高或處20萬元罰款;一萬元以上的,最高或處貨值金額20倍的罰款
記者郭若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