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違法濫售醫生處方藥物和仿冒藥禁之不絕,有業界指出,黑店多年前已出售山寨貨,近年法例收緊後,山寨貨難以成功註冊,索性改為售賣假貨。
港九藥房總商會副會長劉愛國指出,早於十年前已有黑店以藥品名稱、包裝盒顏色和圖案相似的仿冒藥,偽冒正牌藥渾水摸魚出售,例如遊客鍾情的日本製藥娥羅納英H軟膏,當時因法例未完善,可公然銷售,至近年政府收緊藥物註冊條例,仿冒藥品難以成功註冊,部分黑店一不做二不休,銷售包裝和名字完全相同的假貨圖利。
藥劑師不足 醫藥難分家
劉愛國指,海關會以「放蛇」方式巡查和檢控,衛生署亦嚴密巡查打擊,一般正牌藥房每三個月巡查一次,黑點區如油尖旺等遊客旺區,衛生署每月均有巡查,惟兩大部門雷厲執法下,藥房違法問題仍難禁絕。
2015年至2018年3月,衛生署共處理33宗涉及藥房在沒有藥劑師監督下銷售「第1部毒藥」而被定罪個案;44宗藥房非法銷售處方藥物而被定罪個案;當中最高罰款5.6萬元,最高監禁刑期為8個月(緩刑24個月)。立法會議員陳恒鑌指懲罰太輕,阻嚇性不足,致使不良藥房繼續知法犯法。陳恒鑌又提醒,「醫藥分家」必須有足夠的藥劑師才能推行,但現時本港藥劑師供不應求,部分藥房為慳成本,只聘請兼職藥劑師,因此出現藥劑師不在場下違法出售「毒」藥情況。修例後,藥劑師離開藥房前,受管制藥物需要上鎖,只有店東可獲配備鎖匙,濫售情況已稍為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