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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聲的目擊證人」助定罪

時間:2018-05-03 03:16:22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再有暴動參與者被定罪,有賴現場片段及閉路電視等「不作聲的目擊證人」。法官郭偉健明言,他在判案前曾花一段長時間用各式現場短片進行認人,包括分析片中犯案者的面容特徵,例如有暴徒面上有小肉粒,是否與案中被告一樣,以確定毫無疑點下裁定被告有份參與暴動。

  可信賴 不情緒化 不偏私

  郭官坦言,部分對比甚為簡單,如首被告莫嘉濤當日穿上獨特外衣,可輕易從人群中分辨。不過部分被告如何錦森,法官需要仔細觀察,甚至以每0.03秒逐格影像看,最後發現他右眼眼角長有小肉粒,才以此作對比,判斷片中犯案者正是何錦森。

  法官在判詞內指,案發現場的錄像,是一名「沉默、可信賴、不情緒化、不偏私及可以對有關事件作出全面及即時回憶的準確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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