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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人大有權撤銷違憲地方法規

時間:2018-01-20 03:16:32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張寶峰北京報道:十九屆二中全會公報提出,「要以這次憲法修改為契機……把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要加強對憲法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違憲違法行為。」對此,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所長莫紀宏19日告訴大公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審查違憲的地方性法規。

  莫紀宏表示,憲法是國家根本法,對一切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都具有約束力,當前違憲責任的落實要依靠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要積極行使憲法賦予的憲法解釋權和對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違憲審查權,對於違憲的法律法規要予以撤銷,從而保證法制自身的統一性,維護憲法權威。

  二中全會公報還提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充實憲法的重大制度規定,對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具有重要作用。」對此,莫紀宏認為,國家監察體制入憲有多重意義。首先,這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提供憲法和正當性依據,通過憲法來規定監察委員會的法律地位,並為監察委員會正確行使國家監察權以及妥善處理與其他國家機關的關係提供憲法依據。其次,這符合「凡重大體制改革都要於法有據」的法治原則,科學地界定法治與改革關係,顯示對法治原則尊重。最後,這有利於保護憲法所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不受非法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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