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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受騙猝死案主犯判囚終身

時間:2017-07-20 03:16:31來源:大公網

  圖:山東徐玉玉案一審宣判主犯判囚終身/網絡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丁春麗山東報道:19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山東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在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宣判,主犯陳文輝一審因詐騙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院還責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賠詐騙款項。

  去年8月,山東省臨沂市高中畢業生徐玉玉在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後,遭被告人陳文輝等人以發放助學金為名,實施電信詐騙,共被騙走學費9900元。發現被騙後,徐玉玉在其父親陪同下報警,後在回家途中心臟驟停猝死。

  臨沂中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等人交叉結夥,通過網絡購買學生信息和公民購房信息,冒充教育局、財政局、房產局的工作人員,以發放貧困學生助學金、購房補貼為名,以高考學生為主要詐騙對象,撥打詐騙電話,騙取他人錢款。撥打詐騙電話累計2.3萬餘次,騙取他人錢款共計人民幣56萬餘元,並造成被害人徐玉玉死亡。

  法院以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決定對陳文輝執行無期徒刑,以詐騙罪判處鄭金鋒15年、黃進春12年、熊超8年、陳寶生7年、鄭賢聰6年、陳福地3年有期徒刑,並責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賠詐騙款項。

  對於主犯陳文輝被判處無期徒刑,臨沂中院負責人表示,陳文輝撥打詐騙電話共計1.3萬餘次,依法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應當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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