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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首例騙購外匯案一審五人獲刑

時間:2017-07-11 03:16:16來源:大公網

  圖:上海首例騙購2億美元外匯案一審宣判,5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網絡圖片

  【大公報訊】據澎湃新聞報道:日前,浦東法院審理上海首例騙購外匯案,犯罪嫌疑人通過虛構轉口貿易公司背景,使用偽造提單等材料向銀行申購美元劃轉至境外再兌換成人民幣,從中賺取匯率差價並非法牟利,涉案金額達2.12億美元。5名被告非法獲利人民幣1370萬餘元,他們犯騙購外匯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至2年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萬元至7500萬元不等。

  法院用化名介紹案情指出,現年45歲李鏵為上海人,是上海多家貿易公司實際控制人,在香港註冊多家離岸公司。鄭明與鄭威是一對父子,2015年8月,鄭明之子鄭威在李鏵公司工作後,知曉李鏵掌控多家公司,及知道通過虛假轉口貿易可套取匯率差的情況,李鏵與鄭威、鄭明三人經協商達成合意,由鄭明提供人民幣約6000萬元作資金,李鏵提供自己公司作虛假轉口貿易公司,由鄭威負責控制資金並具體操作。

  從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三名被告採用虛假轉口貿易向上海某銀行申購28筆共計2.12億美元外匯,劃轉至境外兌換成人民幣從中賺取匯率差價。另外兩名被告李鋼和黃平明知用於非法用途而提供偽造海運提單,分別獲利人民幣80萬餘元和58萬餘元。

  主審法官劉娟娟介紹,直至去年2月底外匯管理局來檢查前,被告人無實施任何外匯平倉行為,在檢查後才陸續平倉少量外匯,之後直至案發近三個月時間內,被告人亦無對剩餘外匯平倉。雖然被告人以等值人民幣向銀行申購兌換美元,形式上並無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但實質上影響到國家的外匯儲備和相應匯率,損害正常外匯管理制度和管理秩序,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且犯罪數額高達2億多美元,屬犯罪數額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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