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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發文嚴禁刑訊逼供

時間:2017-06-28 03:16:26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趙一存北京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五部委27日聯合發文,嚴禁刑訊逼供,不得強迫任何人自證其罪。從偵查、起訴、辯護、審判等方面明確非法證據的認定標準和排除程序,切實防範冤假錯案產生。

  規定明確提出,辦案機關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規定提出,採用暴力、威脅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以及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均應當予以排除。

  與此同時,規定要求,對於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錄像。錄音錄像應當不間斷進行,保持完整性,不得選擇性地錄製,不得剪接、刪改。

  規定同時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請提供法律援助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指派法律援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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