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深圳市檢察院9日透露,該市十多位警員因收泥頭車「保護費」受到懲處。
據介紹,2011年以來,深圳市中天源土石方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某為使其公司及其公司所承包工地的泥頭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不被所在轄區交警處罰或者少處罰,先後多次向該市原坪山交警大隊的陳某送紅包、禮品,並從2012年開始每年中秋節和春節以「節日紅包」的名義,送給協警曾某及其所在的龍崗交警大隊龍城中隊的李某等十多位警員財物累計共1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
其間,徐某每次均將錢送給曾某,曾某收到錢後,再按照每人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形式,與交警龍城中隊的十多位警員共同私分。
相關人員收受財物後,在交通執法過程中,對徐某公司及工地的泥頭車超載、超限等違法行為視而不見,在大型執法活動時提前通風報信。
近日,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單位行賄罪,判處中天源土石方工程公司罰金20萬元;以單位行賄罪,判處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受賄達到法定金額的涉案警員,也受到了法律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