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綜合新華社、澎湃新聞報道:19日開始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受中央軍委委託,中央軍委委員、軍委政治工作部主任張陽作《關於軍官制度改革期間暫時調整適用相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的說明。張陽說,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建立軍官職業化制度的部署要求,軍官制度將進行體系重塑。
為保證改革於法有據、穩妥推進,中央軍委提請審議《關於軍官制度改革期間暫時調整適用相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張陽說,現行軍官法、軍銜條例自頒布施行以來,對於加強軍官隊伍建設發揮重要作用。據了解,這次改革着眼建設擔當強軍重任的高素質幹部隊伍,抓住軍官服役、軍銜、分類管理、任職資格等關鍵制度尋求突破,對現行各項軍官制度進行系統設計、整體優化。
一是建立軍銜主導軍官等級制度。二是建立既相協調又相制約選拔任用制度。三是建立聚集專業能力提升培訓交流制度。四是建立體現軍事職業特點待遇保障制度。五是建立提高人才使用效益退役安置制度。同時,對軍官職位分類、考核、榮譽等制度進行系統調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