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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農民「死資產」變「活資源」

時間:2016-12-19 03:16:21來源:大公網

  圖:因為城市發展,拆遷範圍擴大,有可能被徵地獲賠償的農村出現建房熱潮/大公報記者盧靜怡攝

  對於公眾關注的農村土地流轉問題,新政指出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落實承包地、宅基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用益物權,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增加財產收益」。為此,專家預測,2017年將是土地流轉試點的總結年、推廣年與加速布局年,城鄉土地二元分割或將走向漸進統一。

  「這項涉及數億農民切身利益的新政,是對正在實施的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銜接與明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過去農民對農房宅基地只擁有使用權,造成抵押貸款受阻,導致農民財產權利難以實現。

  「大量農民進城,不少地區宅基地社會保障權利弱化,財產權利性質日益突出。」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孫憲忠認為,需要在發揮宅基地社會保障作用的基礎上,有序賦予宅基地的財產性權利。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常鵬翱則指出,意見提出落實宅基地的用益物權,能夠使宅基地等原來的「死資產」在一定範圍內流動,最後變成「活資源」。

  中國綜合開發研究院旅遊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指出,完善「三權分置」是目前最優解。他解釋,「三權分置」是指讓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民土地承包權不變,把土地經營權流轉出去。這樣確保了農民土地權益長期存在,土地所有權和承包權長期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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