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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事/記在明處的賬\姚文冬

時間:2024-04-30 04:03:03來源:大公报

  魯迅先生在小說《孔乙己》裏寫咸亨酒店記錄欠賬:「雖然間或沒有現錢,暫時記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還清,從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暫時記在粉板上」,讓我想起老家的小賣店,牆上也掛一塊小黑板,用粉筆記錄欠賬,如:「三月五日,王三賒山楂罐頭一瓶,一元六角。」通常,「賒」寫成「佘」、「罐頭」寫成「貫頭」、「瓶」寫成「并」,但一目了然,都看得懂。小賣店是村莊人氣聚集的公共場所,如此把賬記在明處,似乎冒犯了隱私,但沒人覺得不妥。改日王三還了賬,店主就會從小黑板上抹去這行字。若日久未還,這行字的上下,便會出現新的記賬。粉筆字也會變舊,時間長了就不再顯白,還真成了「陳賬」。

  普通人家也這樣記賬,用粉筆或鉛筆寫在牆上,也有用鐵釘生往牆上刻的。我在鄰居家就看到過被炕煙熏黑的牆上密麻麻的記賬,如:「某月某日,某某借走五元。」是習慣使然,還是藉此提醒借錢人?因為能張口借錢的人,也必是常來串門的,抬眼可見。許是地震改變了這個習慣?被夷為平地的小鎮重新建立,家家新房白牆,怎能亂寫亂畫?於是多數人家把賬記在月份牌上,這樣連日期也省了。

  父親在一個軟皮本上記賬,大多數都用筆勾掉了,那條銷賬的橫線,墨跡與記賬的那行字顏色是不一樣的,顏色變換間,肯定是隔着一段歲月。

  髮小大海問我借錢急用,我說沒有,但非常大方地說,找我爸借吧。好像父親是專業放貸人。他果然借到了,幾天後還給了我。我見錢眼開,佔為己有。過了兩年,聽母親嘟囔,大海還沒還錢?這兩年看他買這又買那,不像缺錢的。父親說再等等。我腦袋轟一下,忙說他早還了,還給了我。母親頓時變了臉色,說你爸還記着人家的賬呢!父親眉頭緊蹙,但看上去不像生氣,而是難受。我心虛,說不就兩百塊錢嗎,我花了不一樣嗎?母親說這是兩回事,你爸以為大海久欠不還,又不好意思要,都懷疑他的品行了。竟誤會了人家兩年,父親能不難受?我羞愧不已,心想,若是把賬記在牆上就好了,就不會有誤會,因為大海常來我家串門。

  跟父親要好的一位叔叔突發意外去世,但我照常給嬸子拜年,可嬸子並不熱情,這種關係於我漸成雞肋,有年春節我因故沒去,便借勢斷了,為此,我常感愧疚,覺得自己有人走茶涼的勢利。多年後,跟父親說起,父親說,也不要過於內疚,我們也算對得起她了。這才知道,叔叔生前借過父親一筆錢,且不是小數,他的突然去世,使這筆錢成了死賬。我問,嬸子不知道嗎?父親搖頭說,這麼多年了,她應該不知道這筆賬,所以沒法跟她開口,如果她知道,卻不主動還,就更沒法要了。

  不知父親是否讀過《孔乙己》,孔乙己雖然品行好,最後還是欠下一筆債:「到了年關,掌櫃取下粉板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中秋可是沒有說,再到年關也沒有看見他。」何況那還是記在明處的賬呢。父親肯定是想,相比叔叔的不幸,還有曾經的情誼,一筆欠債顯得微不足道,雖然因為那筆錢,我家那幾年過得十分拮据。

  現在想來,那把賬記在明處的歲月真好。那不僅是一種記賬方式,更是一種民風,那年月窮就是窮,富就是富,但從沒聽說有誰賴過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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