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廣州花都原羅仙村拆到一半的房屋,因賠償矛盾而中斷 /大公報記者盧靜怡攝
編者按
「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日前《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出台,將完善產權保護與國家長治久安聯繫在一起,這在中央文件中尚屬首次。在一向崇尚「個人服從集體」的傳統下,新政強調私權保護無疑是重大突破。大公報今起推出系列報道闡釋新政對土地產權、企業產權及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深遠影響。
成都唐福珍在咄咄逼人的拆遷大軍前,悲涼地點燃自己;廣州李潔娥在被強拆的家園廢墟上縱身而躍、含恨離世;石家莊賈敬龍在婚房遭遇強拆後,用射釘槍殺害了村主任……曾幾何時,血紅加圈的「拆」字,讓路人都心驚膽寒,「中國式拆遷」在加速城市化進程的同時,卻隱含着私權受侵的血淚史,集中而尖銳地反映了轉型期的體制弊端。11月27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正式發布,提出在土地徵收上「不將公共利益擴大化,完善國家補償制度。」輿論認為,這份極具分量的原則性規定,顯示當局保護土地產權的巨大決心,亦為叫停「強拆慘劇」提供了制度保障。/大公報記者 鄭曼玲、盧靜怡
12月的廣州乾爽清涼,楊箕村的回遷房小區整潔安寧,老人們聊天、打麻將、看電視,悠閒地打發時光。美好的一切讓人似乎忘記了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
2010年6月,隨着「轟」的一聲,位於廣州市中心的楊箕村被推土機推倒。短短兩三個月內,這個擁有960年歷史的古村近乎被夷為平地,只有幾戶「釘子戶」孤零零地立在瓦礫殘垣中。隨後幾年,他們經歷了被放蛇、斷水電、挖溝迫遷,甚至危及生命的恐嚇襲擊,在膽戰心驚中度日如年。
52歲的村民李潔娥原本靠每月收取4000元(人民幣,下同)租金過日子,但拆遷徹底改變了她的命運。2012年3月,李潔娥外出回來,發現自己的小樓突然被拆成了廢墟,她幾乎一夜白頭,從此失魂落魄。兩個月後,她爬上屋頂,在眾多村民面前跳樓身亡。
如今,舊的楊箕村消失了,新的楊箕村在祖祖輩輩的土地上繼續生長。雖然大家對李潔娥事件三緘其口,但七年拆遷坎坷在不少人心中刻下難以磨滅的痕跡。
強拆背後深埋利益鏈條
李潔娥和楊箕村,只是成千上萬「中國式拆遷」的縮影。磅礴的城鎮化進程決定了拆遷改造在所難免,而在這股浪潮中,官與民的爭鬥演繹着各種荒誕的劇本。
事實上,拆遷對於合理規劃使用土地、優化城鎮資源配置、改善百姓住房條件都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但另一方面,統計顯示,1999至2015這17年間,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總額約27.29萬億元,賣地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大頭。政府之於拆遷經濟的最大化追求,使得地權的暗戰愈演愈烈。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沈巋認為,此前暴力拆遷層出不窮的原因:一是原來的拆遷管理條例在制度設計上不顧公共利益與商業利益的區分,導致追逐利潤的開發商常得到地方政府的眷顧,一些被拆遷人受到不公對待。二是有些地方政府尋求財政收入的增長,急功近利地進行城市開發,忽視社會公平,踐踏法律。
細化徵地權限和程序
2011年1月,國務院公布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首次對公共利益做出界定,試圖平衡公共利益和被徵收人個人利益。
日前出台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當中,進一步提出將「完善土地、房屋等財產徵收徵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徵收徵用適用的公共利益範圍,細化規範徵收徵用法定權限和程序。遵循及時合理補償原則,完善國家補償制度。」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認為,《意見》的一個重點就是防止將公共利益隨意擴大化。接下來,有關部門應該根據這個精神進行科學研究,確定好公共利益的邊界。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孫憲忠建議,公共利益的認定應引入聽證程序,利益受損方和獨立的專家代表應該參加。政府部門或者其他受益主體如果主張某項目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應當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