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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答《黨內監督條例》修訂

時間:2016-11-14 03:16:20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據人民日報13日報道: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下稱《條例》)並向社會公布。近日,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就修訂《條例》的有關情況答記者問。該負責人表示,修訂《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解決當前黨內監督存在突出問題的迫切需要。《條例》對黨內監督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監督主體、監督內容、監督對象、監督方式等重要問題作出規定,為新形勢下強化黨內監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該負責人介紹,修訂《條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理論、思想、制度構建體系,圍繞權力、責任、擔當設計制度。主要把握以下原則:一是堅持黨的領導、強化責任擔當;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增強現實針對性;三是強調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同時抓住「關鍵少數」;四是堅持民主集中制;五是堅持務實管用。

  該負責人指出,《條例》將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單設一章,是對《條例(試行)》的突破,體現了黨中央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對於加強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更好地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高監督工作實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另外,《條例》第二章規定,中央政治局委員要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違規經商辦企業,不得違規任職、兼職取酬。中紀委負責人表示,這充分體現了中央領導同志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的責任擔當,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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