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新華社報道:人民日報11月1日刊登評論員文章,題為《強化黨內監督是全面從嚴治黨重要保障─四論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文章認為,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
文章指,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為加強和規範黨內監督提供基本遵循。學習貫徹六中全會精神,就是要抓好條例貫徹執行。文章稱,不願監督、不敢監督、抵制監督等現象導致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必須從根本上解決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寬鬆軟的問題,把強化黨內監督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基礎性工程,使監督的制度優勢充分釋放。不斷完善黨內監督體系,目的就是形成科學管用防錯糾錯機制,使已發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得到更深入有效解決,又有效防範新矛盾和問題滋生蔓延。全會通過的黨內監督條例,是規範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黨內監督基本法規。
文章稱,在監督體系上,建立健全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等。在形成監督合力上,堅持黨內監督同有關國家機關監督、民主黨派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相結合。在監督重點上,以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為重點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