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動物保護人士8月發起萬人簽名,呼籲深圳市出台相關法規嚴懲虐待動物的行為。 受訪者供圖
大公網10月5日訊(記者熊君慧)2002年開始,深圳動物保護人士路易每周去郵局寄出一份份沉甸甸的材料、打上百個電話、寫上百封郵件、參與養犬管理法規聽證會,只盼政府部門聽到民間的聲音。「政府立法保護,才是這些動物的最終希望。」她說。1989年頒布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是內地唯一一部針對動物保護的法律,曾被批評為「一部野生動物利用法」,前不久公布的修訂稿仍然陷入「是利用還是保護」的爭議。中國政府部門對於動物保護立法尚無時間表。動物保護人士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應該首先制定路線圖,找到立法途徑。
目前,全世界已有100多個國家立法保護動物,包括非洲的絕大部分國家,中國是少數沒有立法的國家之一。實際上在中國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都已立法。
合理利用 人道對待
世界動物保護協會首席科學家孫全輝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被國際社會所廣泛認可的動物福利概念,並不是指我們不能利用動物,而是指應該怎樣合理、人道地利用動物,是指要盡量保證那些為人類作出貢獻和犧牲的動物免受不必要的痛苦,享有最基本的人道對待。
今年7月2日,《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案獲人大常委會批准通過,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孫全輝表示,修訂稿仍未把野生動物的公益屬性當作修訂的首要理論支撐。「社會各界對這部法律修訂的期望與實際存在較大落差。」他舉例,新修訂稿並未全面禁食野味,也並未全面禁止野生動物的商業開發和利用行為,包括利用野生動物進行商業展演等活動。這個短板如果不補上,必將成為新《野生動物保護法》的重大缺陷,會嚴重影響和削弱其他保護努力。
破利益鏈 定時間表
北京愛它動物保護公益基金會秘書長張小海表示,《野生動物保護法》最新修訂已經牽一髮而動全身,要出台一部全面的動物保護法律必定牽涉更多利益部門,中國政府部門目前尚無時間表。他認為,無論是法學體系還是公眾輿論,中國還沒有做好為動物保護立法的準備,建議國家有關部門首先制定路線圖,找到立法途徑。「港澳台地區和內地文化民俗接近,他們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香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描述清晰,執行有力,對虐待動物行為最高處罰款20萬港幣及監禁3年,刑罰力度處於世界前列。台灣2011年發布的《動物保護法》則對屢犯加大刑罰,如情節重大或兩年內再犯可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5年再違反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澳門的《動物保護法》明確了動物應有的權利,加入虐殺動物刑事化,體現社會重視保護動物。
修法有難度 深圳盼先行

內地動物保護法的缺位致使虐畜行為得不到應有懲治。圖為2015年深圳市犬類保護協會從屠宰場救出的狗隻。 深圳市犬類保護協會供圖
像全國多個大城市一樣,深圳原本也施行以高額登記費用限制養犬的政策。居民養犬初始登記費為5,000元(人民幣,下同),年審費為2,000元。高額收費不但沒有限制養犬,反而造成了無法估算數量的「黑戶」。市民要求降低管理費及加強養犬管理的呼聲越來越高。
義工推動 禁吃貓狗
2003年,深圳市第一次召開立法聽證會。經過三年討論,引起全國媒體關注。2006年《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頒布施行,深圳養犬每年的管理費確定為300元,簡化了登記程序,且無論是否登記,都可免費注射狂犬病疫苗。
在路易等民間動物保護人士推動下,在《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頒布七年之後,深圳2014年取消養犬管理費,大大提高了養犬登記率。同年,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文件,明確了「流通領域經營貓、狗肉的行為應當依法進行查處」的規定。「這意味着在深圳屠殺貓狗、吃貓肉狗肉屬於違法。」對此,路易感到欣慰。
教育市民 助推修法
人大代表楊勤表示,深圳市人大代表從去年開始呼籲將「關懷生命」、「愛護動物」等文明行為條款內容或增加列入《深圳經濟特區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待條件成熟,與其他需要修改的內容一併綜合考慮。不過,他承認,「修法有難度」,未來希望通過政府規範對待動物的行為,逐步提高對於虐待動物的認識,根據實際情況啟動修法程序。
學者:善待家禽畜 助對外貿易

世界動物保護協會首席科學家孫全輝指出法例未全面禁食野味。 受訪者供圖
孫全輝表示,提高「動物福利」標準,對中國動物產品的出口,維護中國的國際形象以及吸引外商投資等都有積極的影響。
「動物福利也關係到畜牧業的未來發展方向。」他說,畜牧業生產如果遵循良好的動物福利標準,其產品將更加安全、品質更加優良,價格要比常規產品高出30%甚至更多。在歐洲,動物福利良好的有機牛奶價格比普通牛奶高35%以上就是一例。
孫全輝稱,不人道屠宰、不考慮動物福利的長途運輸以及不良生存環境等因素都可能影響動物性食品的安全和衛生質量。近年來頻頻發生的動物疫情和大規模傳染病,如SARS、口蹄疫、禽流感等對動物和人類都造成巨大影響,充分證明了動物健康與人類健康的密切關係。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善待動物就是善待人類自己。
為不會說話的生命吶喊
「十多年前,在深圳為一隻狗辦證需要5,000元,導致相當一部分居民飼養的犬隻沒有納入正常管理。以打狂犬病狗為名,城管部門見到沒有狗證的狗就一棒子打死。」路易的聲音顫抖起來,「一車一車的狗被拉到清水河處理廠燒掉,裡面有很多狗還是活着的。」
從八歲在校門口把一條流浪狗抱回家開始,路易50多年來收留、救治流浪動物上百隻。不忍無數生命被殘殺,從2002年開始,她給440多名深圳人大代表寄材料、打電話、發郵件,呼籲深圳改變犬類管理「輕管理、重收費」的方式。一天背不了那麼多,就連續幾個星期往郵局跑。這樣的生活,她足足過了四、五年。
反對募捐 揭假公益
路易在網上實名舉報假借動物之名牟利的動物保護機構,被人稱為「動物保護界的『王海』」。
「我要為不會說話的生命吶喊。我反對一切利用動物謀福利的行為。」她旗幟鮮明地反對近兩年盛行的網絡募捐,也對動物保護機構為籌款殺害動物博取眼球的行為感到深惡痛絕,看到寵物醫院以鎮靜劑當麻醉藥更是難以入眠。
部分國家和地區動物保護立法情況
1.英國:世上最早頒布動物保護法律的國家。1849年《防止殘忍對待動物法令》 用「馴化動物」替代了「家畜」,把貓和狗等寵物也包含在內。1921年《動物保護法令》明確解釋「虐待」行為,把最高刑罰提升到罰款25英鎊,監禁6個月。
2.美國:各州動物保護法令不同,但動物保護的內容,均在各種刑法、民法、食品安全法及州法典等重要法律中有體現。對於動物表演,各州的法律不一。遺棄動物、虐待動物在各州都是非法的,佛羅里達州規定處以5,000美元以下罰款。
3.香港:早在1935年,香港就訂立了《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幾經修改,特區政府在2006年把上述條例的最高罰則由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大幅提高至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3年。香港動保法描述清晰,執行有力,對虐待動物的刑罰力度處於世界前列。
(製表:記者熊君慧 資料提供:香港愛護動物協會)
微觀點:慘淪搖錢樹 越護越瀕危
這是一次艱難的採訪:動物被殘暴虐殺、保護行為不被理解,我的提問一次次觸痛動物保護人士倍感煎熬的心。
我記得麗娟說起「每一次回憶,都是對人性的拷問」時顫抖的聲音─那是對人性的失望;路易談到「寧願用我的命去換這些動物的命」時拉低帽檐伏案流淚的一幕─這條路上,同行者寡。
立法之路,絕不平坦。野生動物為何越保護越瀕危?究竟是利用還是保護野生動物?從這部飽受爭議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也可以看出,當下中國對於動物保護還缺乏共識:動物是應該當作生命去對待,還是成為人類可以牟利的工具?更遑論,對待可食用農場動物應該傳統屠宰還是人道屠宰、如何在運輸途中避免給動物造成不必要的不安、痛苦和傷害等問題。
當下中國涉及動物的所有法律規定(《動物檢疫法》、 《漁業法》、 《海洋環境保護法》、 《森林法》等)均非以保護動物為直接或主要目的。歸根到底,是我們的文化中缺乏對動物生命的尊重。
聖雄甘地說:從對待動物的態度上,可以判斷出一個民族是否偉大,精神是否高尚!加強動物保護立法,這不僅是對中國悠久的人文關懷傳統的繼承和發展,也是社會文明進程中的迫切需求,但短期內很難達成共識。
發稿前夜,央視着名主持人張越發來的一條信息:「做動物保護工作最大的危險就是對人類世界絕望。我依然(對立法)抱着堅定的希望。」艱難前行的立法之路上,一句鼓勵的話語,不僅可以互相取暖,還可能點燃動物的光明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