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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劉振民:拿仲裁說事兒 中國決不接受

時間:2016-07-25 08:32:27來源:大公網

永興島鳥瞰圖。資料圖片

  【記者葛沖北京報道】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所謂「南海仲裁案」結果日前正式出爐,中國政府隨即明確表示不接受、不承認所謂裁決,主張通過談判解決南海爭議,下一步南海局勢將何去何從備受各方矚目。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日前在京接受本報專訪指出,中國決不會接受任何國家依據裁決的訴求和行動,不會接受任何國家以裁決為基礎與中方討論南海問題。他說,中方願同菲律賓新政府共同努力,妥善處理南海問題,推動中菲關係早日重回正軌。他並重申,中國有權劃設南海防空識別區。

  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主管亞洲地區、條約法律、邊界與海洋事務。他戴着一副無框眼鏡,溫文爾雅,頗具外交官風度,但每每涉及中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他都聲音高八度,立論清晰,大有四両撥千斤的架勢。採訪中,他首先重申,中國對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7月12日所發布裁決的態度是非常明確的,那就是不接受、不承認。他強調,中國決不會接受任何國家依據裁決的訴求和行動,不會接受任何國家以裁決為基礎與中方討論南海問題。

  促中菲關係重回正軌

  劉振民是法學科班出身,也是外交界為數不多的精通國際法的高官,外交閱歷豐厚。1982年,劉振民從外交部條法司科員身份開啟外交生涯,之後幾十年間,多在條法司工作,歷任條法司三秘、副處長、一秘、參贊、副司長、司長等,並曾兩度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

  「中國是南海最大的沿岸國,最不希望南海生亂,將繼續努力維護南海地區和平穩定。」採訪中,在被問及如果菲律賓堅持不回到談判桌上,並使矛盾升級,中方將如何應對,是否會訴諸武力問題時,劉振民強調,通過談判協商解決南海有關爭議,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穩定,這是中方的既定政策,不會改變。

  「我們注意到菲律賓新政府最近針對南海問題作出的一系列積極表態,表示願意同中方就南海問題進行協商對話。我們對此表示歡迎。中方願同菲律賓新政府共同努力,妥善處理南海問題,推動中菲關係早日重回正軌。」

  有權劃設防空識別區

  近日,劉振民曾在國新辦發布會上明確表示,中國有權劃設南海防空識別區,那麼,中國在什麼情況下會劃設防空識別區呢?又有沒有時間表呢?對此,劉振民指出,中國有權劃設防空識別區,這與領土和海洋權益爭端及雙邊關係沒有任何關係。

  劉振民稱,防空識別區不是中國的發明,中國也不是第一個在亞太地區劃設防空識別區的國家。事實上,要不要劃設防空識別區需要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指標是面臨的空中安全威脅程度,這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當前,中國正和絕大多數東盟國家共同努力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穩定,我們希望南海總體穩定的局面能長期持續下去。」

  「在南海問題上,中國得道多助,有自己的定力。」採訪最後,劉振民強調,中國堅持維護國際法和國際秩序的意志不會改變,中國堅持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立場不會改變,堅持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爭議的政策不會改變,堅持通過規則機制管控分歧的立場不會改變,堅持維護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的政策不會改變,堅持通過合作實現互利共贏的立場不會改變。

  主權安全不容美侵犯

南沙渚碧礁新建機場試飛成功。/資料圖片

  日前,美國公開表示,仲裁後會繼續執行「航行自由計劃」,並派出航母、艦機等在南海周邊耀武揚威。對此,中國將採取哪些措施應對?中美是否可能擦槍走火呢?劉振民強調,中國需要南海的和平穩定,不希望這一地區發生摩擦,但是美國不能侵犯中國的主權和安全。他提醒,美國不能以「航行和飛越自由」為名違反和破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行軍事威懾和政治挑釁之實。

  在南海問題上,美國等一直試圖拉攏其他國家介入中菲、中越在南海的有關爭議,並多次派軍艦軍機進行所謂巡航。那麼,美國口中的「航行自由計劃」又究竟是什麼?對此,劉振民指出,「航行自由計劃」始於1979年,美國推出這一計劃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反對當時還在擬議中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企圖以外交和軍事行動方案,通過炫耀武力,最大限度確保美海上力量在全球海域的活動空間,維護美海上霸權。

  這位副外長批評,美國平均每年在世界範圍內針對20多個國家開展所謂「航行自由計劃」,就是不斷在挑戰《公約》確立的海洋秩序,這是典型的單邊主義和罔顧國際法治。

  劉振民強調,中方尊重世界各國,包括美國,依據國際法在南海享有航行和飛越自由。但是,美方也應當清楚,在南海行使航行和飛越自由時,應該顧及沿岸國的主權、安全和尊嚴,不能以「航行和飛越自由」為名違反和破壞《公約》,行軍事威懾和政治挑釁之實。中國需要南海的和平穩定,不希望這一地區發生摩擦,但是美國不能侵犯中國的主權和安全。

  爭取協商一致早達「南海行為準則」

工作人員在調試渚碧礁4G基站。/資料圖片

  所謂仲裁庭顛倒是非,甚至公然否定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效力。對此,劉振民指出,《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是中國和十個東盟國家共同簽署的關於南海問題的首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要文件,體現了11個國家的共同意願,代表地區共識,構成地區規則的基礎,對所有簽署國都有約束力。個別國家違背《宣言》規定,提起南海仲裁案,是對《宣言》的最大背棄。仲裁庭否定《宣言》,就是在否定本地區國家共同構建的地區規則,必將為本地區國家所共同反對。

  磋商順利但無時間表

  那麼,「南海行為準則」磋商目前進展又如何?有沒有時間表?劉振民介紹,制定「南海行為準則」是全面有效落實《宣言》的一部分,是中國和東盟國家之間共識,是在《宣言》基礎上向前邁進。實踐證明,中國與東盟國家推進落實《宣言》和「準則」磋商,是妥善管控分歧,推動務實合作,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正確途徑。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落實《宣言》和「準則」磋商工作順利展開,取得了包括「早期收穫」項目在內的許多積極成果。

  劉振民透露,當前,「準則」磋商已進入「重要和複雜問題」磋商階段,各方將依據「重要和複雜問題」清單和「『準則』框架草案要素清單」為指導,就彼此關心的重要和複雜問題深入交換意見。同時,各方將積極探討制訂「海上風險管控預防性措施」。

  劉振民表示,中國與東盟國家2013年9月在蘇州啟動「準則」磋商,到現在不到3年已經取得了這麼多成果,已經算是迅速了。但是,「準則」磋商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沒有時間表,也不可能有時間表。中方希望各方恪守《宣言》,多做增進互信、促進合作的事,為推進「準則」磋商創造有利條件和必要氛圍,爭取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早日達成「準則」。

  島礁建設和「九段線」絕不受裁決任何影響

華陽燈塔建成,將大大改善南海水域通航環境。/資料圖片

  記者:對於中國在南海的行動,仲裁庭認為中國執法船對菲律賓船隻的執法活動構成危險航行,中國的島礁建設活動違反《公約》,對海洋環境造成了不可恢復的損害。中國的南沙島礁建設最近進展如何?是否會影響航行與飛越自由?中國是否會因仲裁結果而停止島礁建設?

  劉振民:南沙群島是中國領土,中國的有關建設活動完全是在自己的領土上進行的,正按既定計劃推進。目前,中國已完成島礁陸域吹填工程,正按既定計劃進行島礁設施建設,絕不可能因一紙非法仲裁裁決而受到任何影響。

  當然,與有關國家在他們非法侵佔的島礁上整裝備武不同,中國的島礁建設主要是為提供民事和國際公益服務,並已取得了很多重要進展。比如,我們在華陽礁、赤瓜礁、渚碧礁、永暑礁上的燈塔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為往來航行的船舶提供導航、助航服務,大大提升了有關海域的航行安全;我們完成了永暑礁、美濟礁、渚碧礁新建機場的校驗試飛活動,大大提升了南海地區的空中交通服務能力,並已經為緊急救助活動提供服務保障;有關島礁上的醫院、氣象觀測站、科學研究中心、生態保護基地等也都在陸續投入使用。這些島礁建設成果非但沒有影響各國依國際法享有的航行和飛越自由,反而使航行更安全、更加便利了。我想問問那些就此指責、攻擊中國的國家,他們的哪一艘船、哪一架飛機在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受到了影響?事實是,每年往來南海的十多萬艘船隻暢通無阻,沒有遇到任何問題。

  同時,中國比任何國家都更關心相關島礁和海域的生態環境保護。中國的島礁建設堅持「綠色工程、生態島礁」的生態環境保護理念,堅持生態環境保護與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同步進行。相關工程經過深入研究、嚴謹論證,採取了全程動態保護措施,努力使工程與生態環境保護兩者兼顧,實現南沙島礁可持續發展。

  仲裁庭給中國公務船在黃岩島正常的執法活動扣上「危險航行」的帽子,完全不可理喻。如果按照仲裁庭的邏輯,在中國管轄海域活動的外國船隻可以為所欲為,而執法船卻可能因「危險航行」而不能正常執法。沒有國家可以接受這一不靠譜的強盜邏輯。

  中國在南海有歷史性權利

  記者:仲裁庭裁決試圖否定中國「九段線」內的歷史性權利,中國未來的海洋權利主張範圍會有所調整嗎?中國主張的「九段線」符合國際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嗎?

  劉振民: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在南海的相關權益是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確立的。1948年,中國政府公佈了標有南海斷續線的《南海諸島位置圖》,確認了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和相關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堅決維護中國在南海享有的主權和相關權利。正如中國政府發佈的「關於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聲明」中提到的,中國對南海諸島享有主權,在南海擁有內水、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中國在南海擁有歷史性權利。

  事實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1982年才談判完成的,1994年才生效。《公約》生效的時候,中國的南海斷續線已存在46年,這一歷史事實為世界各國所周知。中國在長期歷史過程中形成的權利不可能被後來生效的《公約》所否定。歷史不容篡改,法律不能濫用。對於一個非法、無效的裁決,我們不會理會。所謂裁決不會對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產生任何影響。

  劉振民簡介

劉振民。/文匯報北京傳真

  劉振民,現任外交部副部長,主管亞洲地區、條約法律、邊界與海洋事務。1955年8月生,山西省人,法學碩士。曾任外交部條法司科員,常駐聯合國代表團隨員、三秘,條法司三秘、副處長,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和瑞士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團二秘、一秘,條法司一秘、參贊,條法司副司長、司長,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副代表、特命全權大使,外交部部長助理,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和瑞士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團代表、特命全權大使等職。

  附:劉振民副部長答問全文

  本報記者: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所謂「南海仲裁案」結果已經公布,中方下一步會有哪些應對措施?如果菲方堅持執行裁決,甚至鬧到聯合國要求中方執行,中方會作何反應?中國主張通過談判解決有關爭議,但如果菲堅持不回到談判桌上,并使矛盾升級,中方會訴諸武力嗎?

  劉振民:首先,我愿重申,中國對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7月12日所發布裁決的態度是非常明確的,那就是不接受、不承認。這一點在中方發布的兩個聲明和白皮書中已經闡述得很清楚了。中國決不會接受任何國家依據裁決的訴求和行動,不會接受任何國家以裁決為基礎與中方討論南海問題。中國是南海最大的沿岸國,最不希望南海生亂,將繼續努力維護南海地區和平穩定。

  通過談判協商解決南海有關爭議,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穩定,這是中方的既定政策,不會改變。我們注意到菲律賓新政府最近針對南海問題作出的一系列積極表態,表示愿意同中方就南海問題進行協商對話。我們對此表示歡迎。中方愿同菲律賓新政府共同努力,妥善處理南海問題,推動中菲關系早日重回正軌。

  本報記者:您在白皮書發布會上說中國有權劃設南海防空識別區,中國在什么情況下劃設防空識別區?中國劃設南海防空識別區有沒有時間表?仲裁庭裁決試圖否定中國「九段線」內的歷史性權利,中國未來的海洋權利主張范圍會有所調整嗎?中國主張的「九段線」符合國際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嗎?

  劉振民: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在南海的相關權益是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確立的。1948年,中國政府公布了標有南海斷續線的《南海諸島位置圖》,確認了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和相關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堅決維護中國在南海享有的主權和相關權利。正如中國政府發布的「關于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聲明」中提到的,中國對南海諸島享有主權,在南海擁有內水、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中國在南海擁有歷史性權利。

  事實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1982年才談判完成的,1994年才生效。《公約》生效的時候,中國的南海斷續線已存在46年,這一歷史事實為世界各國所周知。中國在長期歷史過程中形成的權利不可能被后來生效的《公約》所否定。歷史不容篡改,法律不能濫用。對于一個非法、無效的裁決,我們不會理會。所謂裁決不會對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產生任何影響。

  南海防空識別區是另外一回事。我也講過,我們有權劃設防空識別區,這與領土和海洋權益爭端及雙邊關系沒有任何關系。防空識別區不是中國的發明,中國也不是第一個在亞太地區劃設防空識別區的國家。事實上,要不要劃設防空識別區需要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指標是面臨的空中安全威脅程度,這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當前,中國正和絕大多數東盟國家共同努力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穩定,我們希望南海總體穩定的局面能長期持續下去。

  本報記者:中方認為仲裁裁決無效,但也有國際法專家認為裁決有拘束力,他們是錯的嗎?

  劉振民:對于所謂裁決的拘束力問題,我也講過多次。菲律賓南海仲裁案自始至終都是非法操作。仲裁庭對中菲有關爭議沒有管轄權,其越權審理并作出裁決是非法的、無效的。這個由5個人組成的臨時仲裁庭不是聯合國框架下的國際法院,不是國際海洋法法庭,也不是常設仲裁法院,它是一個臨時拼湊的班子,與常設仲裁法院的聯系只不過是利用了后者提供的秘書服務。

  仲裁庭是非法操作的產物,其組成充滿暗箱操作。首先,菲律賓及其美國律師團隊刻意選擇在柳井俊二擔任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期間提起仲裁。柳井俊二是日本人,中日之間存在領土和海洋劃界爭議。這樣一個試圖推翻戰后秩序的日本鷹派代表人物,并不適合在仲裁庭組成上發揮任何作用。按照程序正義原則,他理應回避,卻沒有這樣做,難逃政治操作之嫌。不僅如此,柳井還先后指定了仲裁庭5名仲裁員中的4名。在5名仲裁員中,4名來自歐洲,1名來自非洲但長期居住歐洲。仲裁庭的這一構成沒有體現代表世界各大法系的原則。實際上,這些仲裁員不了解亞洲傳統、法律和文化,歐洲中心主義傾向明顯,個別仲裁員的職業操守和專業素養還存在嚴重問題,比如在仲裁過程中為了迎合菲方訴求和其他仲裁員,采用了與先前完全不同的立場等。

  從某種意義上說,仲裁庭是「提線木偶」,從一開始就把《公約》這本經念歪了,其自我擴權和越權作出的非法裁決荒唐無據,所謂裁決沒有任何拘束力。

  本報記者:對于中國在南海的行動,仲裁庭認為中國執法船對菲律賓船只的執法活動構成危險航行,中國的島礁建設活動違反《公約》,對海洋環境造成了不可恢復的損害。中國的南沙島礁建設最近進展如何?中方的島礁建設活動與菲越有何不同?是否會影響航行與飛越自由?中國是否會因仲裁結果而停止島礁建設?

  劉振民:南沙群島是中國領土,中國的有關建設活動完全是在自己的領土上進行的,正按既定計劃推進。目前,中國已完成島礁陸域吹填工程,正按既定計劃進行島礁設施建設,絕不可能因一紙非法仲裁裁決而受到任何影響。

  當然,與有關國家在他們非法侵占的島礁上整裝備武不同,中國的島礁建設主要是為提供民事和國際公益服務,并已取得了很多重要進展。比如,我們在華陽礁、赤瓜礁、渚碧礁、永暑礁上的燈塔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為往來航行的船舶提供導航、助航服務,大大提升了有關海域的航行安全;我們完成了永暑礁、美濟礁、渚碧礁新建機場的校驗試飛活動,大大提升了南海地區的空中交通服務能力,并已經為緊急救助活動提供服務保障;有關島礁上的醫院、氣象觀測站、科學研究中心、生態保護基地等也都在陸續投入使用。這些島礁建設成果非但沒有影響各國依國際法享有的航行和飛越自由,反而使航行更安全、更加便利了。我想問問那些就此指責、攻擊中國的國家,他們的哪一艘船、哪一架飛機在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受到了影響?事實是,每年往來南海的十多萬艘船只暢通無阻,沒有遇到任何問題。

  同時,中國比任何國家都更關心相關島礁和海域的生態環境保護。中國的島礁建設堅持「綠色工程、生態島礁」的生態環境保護理念,堅持生態環境保護與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同步進行。相關工程經過深入研究、嚴謹論證,采取了全程動態保護措施,努力使工程與生態環境保護兩者兼顧,實現南沙島礁可持續發展。

  仲裁庭給中國公務船在黃巖島正常的執法活動扣上「危險航行」的帽子,完全不可理喻。如果按照仲裁庭的邏輯,在中國管轄海域活動的外國船只可以為所欲為,而執法船卻可能因「危險航行」而不能正常執法。沒有國家可以接受這一不靠譜的強盜邏輯。

  本報記者:在南海問題上,美國等一直試圖拉東盟國家介入中菲、中越在南海的有關爭議,還多次派軍艦軍機進行所謂巡航。此前,美國已公開表示,仲裁后會繼續執行「航行自由計劃」,中國將采取哪些措施應對?是否擔心可能的擦槍走火?

  劉振民:首先需要明確美國的「航行自由計劃」究竟是什么?「航行自由計劃」始于1979年,美國推出這一計劃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反對當時還在擬議中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企圖以外交和軍事行動方案,通過炫耀武力,最大限度確保美海上力量在全球海域的活動空間,維護美海上霸權。美國平均每年在世界范圍內針對20多個國家開展所謂「航行自由計劃」,就是不斷在挑戰《公約》確立的海洋秩序,這是典型的單邊主義和罔顧國際法治。

  中方尊重世界各國,包括美國,依據國際法在南海享有航行和飛越自由。但是,美方也應當清楚,在南海行使航行和飛越自由時,應該顧及沿岸國的主權、安全和尊嚴,不能以「航行和飛越自由」為名違反和破壞《公約》,行軍事威懾和政治挑釁之實。中國需要南海的和平穩定,不希望這一地區發生摩擦,但是美國不能侵犯中國的主權和安全。

  本報記者:仲裁庭已經否定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效力。中方怎樣看《宣言》約束力問題?「南海行為準則」磋商目前進展如何?有沒有時間表?

  劉振民:《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是中國和十個東盟國家共同簽署的關于南海問題的首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要文件,體現了11個國家的共同意愿,代表地區共識,構成地區規則的基礎,對所有簽署國都有約束力。個別國家違背《宣言》規定,提起南海仲裁案,是對《宣言》的最大背棄。仲裁庭否定《宣言》,就是在否定本地區國家共同構建的地區規則,必將為本地區國家所共同反對。

  制定「南海行為準則」是全面有效落實《宣言》的一部分,是中國和東盟國家之間的共識,是在《宣言》基礎上向前邁進。實踐證明,中國與東盟國家推進落實《宣言》和「準則」磋商,是妥善管控分歧,推動務實合作,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正確途徑。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落實《宣言》和「準則」磋商工作順利展開,取得了包括「早期收獲」項目在內的許多積極成果。

  當前,「準則」磋商已進入「重要和復雜問題」磋商階段,各方將依據「重要和復雜問題」清單和『準則』框架草案要素清單」為指導,就彼此關心的重要和復雜問題深入交換意見。同時,各方將積極探討制訂「海上風險管控預防性措施」。

  中國與東盟國家2013年9月在蘇州啟動「準則」磋商,到現在不到3年已經取得了這么多成果,已經算是迅速了。但是,「準則」磋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沒有時間表,也不可能有時間表。中方希望各方恪守《宣言》,多做增進互信、促進合作的事,為推進「準則」磋商創造有利條件和必要氛圍,爭取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早日達成「準則」。

  本報記者:有一種聲音說,中國好像朋友越來越少,特別是在周邊,沒有幾個與中國不吵架的,這是為什么?面對南海問題,有人說中國作為大國不能被小國欺負,更不能害怕美國。也有人說,「小不忍則亂大謀」仆「犧牲局部保全局」,為了搞好雙邊關系,有時候海上爭議可以先讓一讓,甚至可以放棄爭議島礁,您對此怎么看?未來中國還將采取哪些措施進一步維護自身海洋權益,同時平衡與周邊國家的關系?是否還會堅持「雙軌思路」?

  劉振民:事實上,中國與包括大多數東盟國家在內的周邊國家關系都保持了健康穩定發展,政治、經濟、貿易、文化等方面合作不斷深化,并取得了很多成果。比如,中國已連續多年成為東盟最大貿易伙伴,同時也是絕大多是東盟國家最大的貿易伙伴。這些成果直接惠及中國和周邊國家人民。給廣大人民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也樹立了大小國家平等相待、共謀發展的成功典范。事實上,中國與東盟雙方已結成興衰與共的命運共同體。中國與部分東盟國家確實存在爭議和分歧,但南海問題只是雙方關系的一部分,雙方共同利益遠大于分歧,雙方的分歧遠不足以影響合作,不足以影響雙邊關系的正常發展。

  你提到中國的朋友圈越來越小,這不是事實。恰恰相反,僅以這次的仲裁鬧劇事件為例,支持仲裁的只是少數國家,只不過是它們的聲音大一些。中國堅持通過談判協商解決南海有關爭議的立場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支持。到目前為止,已有近80個國家公開發表客觀公正的立場,給予了中方以極大的支持。有些早前已發聲的國家在仲裁庭作出所謂裁決后還再次發聲;還有很多國家雖未公開發聲,但在了解了事實和真相之后特意向我們表示理解中方的有關立場和主張。包括來自美國和歐洲國家的許多權威國際法學者也站了出來,公開質疑仲裁庭的非法操作,批駁所謂裁決的違法不公。公道自在人心。正是這些愛好和平、主持正義的國家和有識之士的存在,正是因為他們挺身而出、仗義執言,才保障了國際體系的正常運轉,才促進了國際法治的發展進步。這些聲音才是國際社會大多數的真實意志,這些聲音才代表著國際公平與正義。

  在南海問題上,中國得道多助,有自己的定力。我要強調,中國堅持維護國際法和國際秩序的意志不會改變,中國堅持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立場不會改變,堅持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爭議的政策不會改變,堅持通過規則機制管控分歧的立場不會改變,堅持維護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的政策不會改變,堅持通過合作實現互利共贏的立場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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