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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再有21外逃貪官被遣返

時間:2016-07-13 03:16:17來源:大公網

  圖:圖為廣東首個落網的「百名紅通人員」吳權深/廣東省追逃辦供圖

  【大公報訊】記者敖敏輝廣州報道:記者12日從廣東省檢察院獲悉,廣東全力緝拿外逃職務犯罪人員,去年至今,已有21名外逃公職人員成功遣返,其中包括2名「百名紅通人員」。外逃公職人員中,以國企管理者居多,佔比超過4成。據悉,多數外逃人員將香港作為中轉站,贓款也通過香港轉移。

  據介紹,自去年開展「天網行動」以來,廣東檢察機關堅持遣返與勸返並舉,2015年追回外逃公職人員13人。今年以來,通過建立與美、加、澳、新等國駐華司法聯絡部門的合作平台,不斷拓寬國際追逃追贓及境外調查取證的渠道和方式,追回潛逃境外公職人員8名。

  據統計,廣東潛逃境外的嫌疑人中,國企工作人員佔比約41%,民企負責人佔比約34.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佔比18.9%。其中,涉嫌在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的職務犯罪涉案金額往往十分巨大,犯罪分子很容易利用監管漏洞將資金提留並匯出境外,隨後潛逃。比如,開平案中的「兩許」(指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前兩任行長許超凡和許國俊)、深圳石油系列案中的陶煒、華泰證券公司的劉寶鳳、福田農行的彭奕錦、南海置業公司的李繼祥、開平梁金山開發公司的方祝勤等人。

  在這些外逃人員中,有相當一部分人員潛逃時間超過十年。潛逃時間最長的是涉嫌貪污罪的湛江工行職員趙土養,於1991年1月潛逃至今已逾25年。

  仍有過千人員在逃

  多數外逃人員選擇將香港作為中轉站,從香港離境後再輾轉其他國家。在轉移贓款方面,嫌疑人有多種方式。據介紹,他們往往通過攜現金闖關、虛假貿易、地下錢莊等途徑將贓款贓物轉移到香港、澳門,或者以香港、澳門為洗錢中轉地,將贓款贓物再轉往國外。一些貪腐領導幹部還利用職務之便在內地為行賄人謀利,在國(境)外收受賄賂並將贓款贓物直接存入國(境)外的銀行帳戶。

  目前,廣東追逃工作依然任重道遠。來自警方的消息顯示,目前,廣東有超過1000名外逃經濟犯和職務犯罪人員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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