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生活 > 正文

編劇蘆葦談電影/田 力

時間:2018-11-01 03:16:13來源:大公報

  跟內地編劇大師級人馬如劉恆、鄒靜之及徐皓峰都有幾面之緣,其中劉恆更曾替筆者完成一劇本,雖然未能拍成電影但於多年前在台灣奪獎。這級數的編劇中,除以上幾位外,蘆葦是筆者最想見到的同業,因為他對電影和編劇的想法非常具啟發性,亦值得借鏡和尊重。最近,蘆葦在一訪問中談到一些想法,雖然不是石破天驚,但值得反思及討論。

  蘆葦說他「只寫自己熟悉的生活,不熟悉的不敢寫,也寫不好。」這表述看似沒有特別的地方,其實卻不是所有編劇都明白。我曾看過一位知名編劇的作品,非常乏味,基本上連片種都寫錯了。因為那本是一齣警匪片,但編劇做了很多資料蒐集後,把一外地的犯罪題材寫成倫理電影,完全沒有警匪片的張力和節奏。就是因為他不熟悉警察的生活,加上資料蒐集的方法和方向錯誤,出來的劇本達不到片種的要求,片方唯有放棄。原來,編劇並非適合寫任何類型的電影,當然這不是該編劇的錯,錯在製片人的判斷。但作為編劇,寫不熟悉的東西,總會事倍功半。

  蘆葦亦說:「電影就像寫作一樣,拍一部電影做五年、十年的準備是正常的。」相信王家衛導演聽到這說法必然「舉腳贊成」。把電影和文學作品看作藝術的話,這些作品必然是精品。精品怎不是製作(創作)經年?可是我們多數把電影視為商品,只剩急就章的辦法。

  蘆葦又認為兩位第五代大師級導演的近作畫面很美但「故事太薄弱了」,創作電影還是要一個好故事。他認為「電影成為商業行為,而不是文化行為,不鼓勵積極的文化表達,不再有文化品質的追求。」蘆葦舉了《雷霆救兵》和《舒特拉的名單》為例,認為扎實的故事才能出好作品。但話得說回來,史匹堡的作品中有大量商業作品,商業上非常成功,能流傳後世的不算多,以上兩部為其中之二。

  不過,現時我們的問題核心在於製作商業作品的時候也只着重於「炫技」,在製作和畫面上下功夫,故事和內容卻追不上。即是說要製作賞心悅目的商業電影仍未能得心應手。商業電影未必能流傳久遠,風靡一時就是最高境界,倚仗的仍是故事和說故事的技巧。這方面我們還有相當的改善空間。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