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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法工委:防控校園欺凌 依法追究刑責

時間:2024-04-20 04:03:24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馬靜北京報道:近期,學生欺凌問題在內地引發廣泛關注。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楊合慶19日在記者會上回應相關問題時指出,學生欺凌如果構成嚴重不良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或者犯罪行為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處置,包括依法將欺凌者送入專門學校接受專門教育、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等。他強調,下一步將完善工作機制,促進法律正確有效實施,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更好的社會環境。

  楊合慶介紹,2020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對學生欺凌問題作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一是規定了學生欺凌的含義,學生欺凌是指發生在學生之間,一方蓄意或者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壓、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害的行為。

  二是強調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欺凌他人。

  三是明確學校處置學生欺凌的責任,包括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加強日常安全管理;依法認定和處理學生欺凌行為;對相關未成年學生及時給予心理輔導、教育和引導;對相關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給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導;對實施欺凌的未成年學生依法加強管教;對嚴重的欺凌行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四是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制度。

  楊合慶還在記者會上介紹,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於4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將繼續審議學位法草案、關稅法草案;審議委員長會議提請審議的國防教育法修訂草案;審議國務院提請審議的會計法修正草案、統計法修正草案、能源法草案、原子能法草案、反洗錢法修訂草案、農業技術推廣法等3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關於授權國務院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暫時調整適用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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