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港大法律學院多年來為本地培育大批法律專才。
香港大學法律學系於1969年正式成立,迄至1984年,法律學系正式升格為法律學院。
現時,法律學院共有83名教師及2300多名學生,部分學生來自內地及海外。該學院教師來自多個司法區域,包括英國、美國、加拿大、新加坡、馬來西亞、澳洲、新西蘭、意大利以至印度、台灣及中國內地。
與國際著名院校合辦研究項目
法學士與雙學位的收生成績在香港大學的本科課程都位列前排。該學院共有四類本科學位,「法學士」(LLB)、「社會科學學士(政治學與法學)及法學士」(BSS(GL)&LLB)、「工商管理學學士(法學)及法學士」(BBA(Law)&LLB)、「文學士及法學士」(BA&LLB),其中,後三個學士學位皆為五年制。法學碩士(LLM)課程自1989年推出以來,提供多項專業、領先的法律課程,以滿足迅速變化的全球環境的需求。近年,學院與世界各地一些最卓越的法學院合作提供雙學位課程,如UBC、UPenn、PKU,並且與UCL、Cambridge、UNSW、 NUS等舉辦多個研究項目和聯合會議。
多年以來,法律學院不斷發展,成為本地法律專才的主要培育基地。不少畢業生已成為著名法官、執業律師、大律師以及重要的法律學者。部分法學士畢業生亦在政治、新聞及商界等其他領域有卓越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