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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四前代管 講明儲蓄非上繳

時間:2019-01-30 03:17:43來源:大公報

  不少家長疑惑,到底何時教導孩子金錢概念才較合適呢?兒童青少年理財教育導師李錦表示,其實小朋友在發展的歷程中,大約七至九歲才會明白簡單的經濟常識,所以家長可利用小四作為分水嶺,毋須急於讓子女接觸金錢的概念。

  李錦建議,在小學四年級前,家長可先將子女的利是錢儲起,並約在小一時開始與孩子溝通,讓他知道父母正為他保管金錢。待孩子到小四階段,可以將利是錢存入銀行,最好有一本存摺,告知儲蓄的用途,講解利息的概念等。至子女差不多中學畢業,父母才應該將錢完全交回子女自行管理。

  但他提醒,其間家長必須與子女保持溝通,例如可以一起拆利是,並記錄每年的利是錢金額,又可以一起討論利是錢將來的用途,增強透明度,以免子女覺得利是錢上繳後就便「一去無回頭」。

  嚴守「3S」原則

  財商教育協會課程及培訓總監關顯彬認為,家長可透過與子女共同管理金錢,從中灌輸財商概念,最重要是讓小孩感覺到「利是錢最終仍是屬於我」,並非給了父母便與自己無關,從而培養孩子的自主經濟能力,並強調「3S」原則,即Saving、Spending、Sharing(儲蓄、開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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