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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晉編劇促改業內陋習\田力

時間:2019-03-07 03:18:18來源:大公報

  最近有一群新晉電影工作者發起行動,希望改善業內工作狀況,消除「拖糧、無冠(署)名權甚至走數」的陋習。資深的同業都表示支持,並交流經驗心得。

  這些陋習多發生於編劇身上,所以新晉編劇希望能建立最低工資規格和合理的工作程序,當然署名權更是重中之重。資深編劇明白部分要求不易達到,除非像美國一樣有編劇工會,會員才可得到保障。香港電影從業員的協會雖然亦會替會員解決問題,但未達到工會的規格,通常以協商解決勞資紛爭,拍攝完成的電影如有編劇投訴,香港編劇家協會會代為協商,通常資方(或監製、導演)都會接受解決的方案。但當投訴的編劇連一紙合約都沒簽,那就神仙難救。所以,沒有合約便參與創作(工作)是很危險的事,但這是新晉編劇常「犯」的錯誤。

  資深編劇的告誡是,要選擇替正派、有聲譽的公司或負責人工作,不要為聲名狼藉的人打工,而且要簽約才工作。最理想的資方有三個特點,首先願意跟你簽合約,列明工作流程和每期應收的酬勞。第二點是資方的代表(可能是出品人、監製或導演)是有創作經驗和判斷能力,合作起來會事半功倍。第三點是資方代表人品正派不會故意刁難。當然,三點都具備是最理想的狀況,但總要一再考量才知進退。

  沒有工會的確難有保障,所以很多成名編劇其實都有被剝削、欺負的經驗。有一位說,出道時參與過七部電影劇本的創作,只有一部收到編劇費。另一位說參與創作時導演指沒有酬勞,他也欣然投入,因為他想入行。這種種例子都不是好事,我們應該爭取更有保障的工作環境,新晉編劇的想法大家都同意。

  有了工會是否可解決所有問題?也不一定。美國也有工會之外的編劇,或身為工會會員以低於工會標準暗中接job,為的是什麼—機會。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CASH)為業內人謀福利收版權費,但有些從業員沒有入會,因為播他們的作品不用付費用給CASH,一些機構(如酒樓)樂於採用。

  現時的環境不理想,必須打擊行業陋習,但不能創造一個好環境才開始創作,第一步是簽約後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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