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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論點|孩子「記者」淪暴徒擋箭牌

時間:2020-05-13 10:06:19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童話中,有披着羊皮的狼;現實中,有披着記者外衣的暴徒。

  修例風波爆發後,「記者」成為另類風景線。警察及暴徒之間,總有一些身穿記者背心的人,不斷攔在警察的前面,以「採訪」為名,行阻撓執法之實,或者幫被捕者傳遞信息,幫手銷毀不利證據。

  新聞行家都知道,暴亂最前線的數以百計「記者」中,最少六成不是來自正規機構的記者,而是來自各種網媒的「自封記者」。曾有一張照片令人印象深刻,一名警察在街角持槍戒備暴徒,他同時被數十名「記者」的「長炮短炮」瞄準。警方破獲暴徒物資補給站「國難五金」時,也檢獲一批假記者證,輿論嘩然。

  一句話,他們是披着記者外衣的暴徒,穿上反光背心是「記者」,脫下就是「暴徒」。更惡劣的是,亂港分子愈來愈利用未成年人充當「記者」上前線,為他們充當擋箭牌。

  母親節當天,亂港分子又在全港多區破壞,旺角有人放火兼堵塞彌敦道。但暴徒的風頭被一名十二歲孩子「搶走」了,當時這孩子手持智能手機和腳架在拍攝,身上掛着「深學媒體」的「記者證」。警方將其帶到警署訓誡後,着其母親領回,孩子哭着向母親說「Sorry」。

  為什麼亂港分子安排十二歲孩子充當「記者」?原因很簡單,就是賭警方執法時投鼠忌器,為自己爭取逃跑機會。萬一孩子受到傷害,又可以乘機抹黑警方連小朋友「都不放過」。其實誰都知道,真正「不放過」孩子的恰恰是這班始作俑者。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人疏忽照顧十六歲以下兒童而導致其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受傷,屬於刑事罪行。特區政府發表聲明,批評有關組織安排年幼學生作採訪,「實屬置孩子的安危於不顧,是極度不負責任的行為」。

  對假記者亂象,政府必須管起來!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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