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各界倡23條立法藉鑒外地經驗

時間:2024-01-22 09:56:09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香港國安法有效地保障了香港社會穩定,特區政府今年內將履行憲制責任,盡快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冀與香港國安法強強互補,在針對叛國、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五類罪行方面,進一步加強規管,充實法律基礎。多位香港政界、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英美等西方國家的國安法律體繫涵蓋範圍都比香港更廣,認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時要充分藉鑒其他地區的立法經驗,確保條文能杜絕罪犯利用互聯網走法律罅,能簡明扼要告知公眾哪些行為是違法,明確其生效的追溯力,完善相關執法機制,讓國家安全在完備而具前瞻性的法律體制下得到全面維護,讓立法意義和作用得到充分展現。

  叛國罪屬重罪 蓄意包庇者同罪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涵蓋包括針對叛國罪在內的五類仍未立法規管的罪行。多名政界、法律界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而叛國罪在世界各國均屬大罪,違法者甚至可處死刑,而在多國有相關犯罪行為即使沒有造成犯罪後果,也可判叛國罪。他們建議,參照美國等的相關法例把投敵罪、資敵罪明確加入,以及在法例中清晰列明若蓄意包庇、窩藏懷疑觸犯叛國罪者,亦應處以相同刑罰,「這都能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多國的國家安全法例中,明確列明有叛國罪。美國《刑法》第2381條訂明,凡是效忠美國的人,若他們對美國宣戰,或是依附於美國的敵人,並在美國或其他地方給予美國的敵人幫助,即犯叛國罪,將被處以死刑,或將被監禁不少於5年及處以不少於1萬美元的罰款,並且不能在政府中擔任任何職務。加拿大《刑法》第46條規定,任何人密謀叛國或以武力或暴力為目的推翻政府或省,在戰時狀態下即被判終身監禁,一般情況下則最高為14年監禁。法國的《刑法典》、澳洲《聯邦刑事法》、德國《刑法典》等,亦有叛國罪的相關法例。各國叛國罪的最高刑罰可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曉峰表示,只有完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時刻保持警惕,採取主動保護國家安全核心利益和所有重點領域,香港才談得上 民生、社會、教育、文化和經濟進程。他指出,有關的法例草案要容易明白、預先推算解決執行時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具有阻嚇力、看齊國家及其他普通法地區有關法例,還要預先安排準備好一繫列有關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他建議參照美國把投敵罪、資敵罪明確加入,將有助立竿見影。此外,新法例必須像香港國安法一樣,適用於在香港以外針對香港實施的叛國行為。對於在境外發生的犯罪行為,如果需要進行執法,可能要考慮如何處理犯罪嫌疑人身處香港以外的情況。

  根據香港現行法律,在刑事訴訟程序展開後,需要對被控人進行「公訴提審」。 陳曉峰說,公訴提審時,被控人須在法庭內聽取司法常務官宣讀公訴書,並即時對公訴書作出答辯。雖然在適當的情況下,可以在被控人不在場的情況下展開刑事審訊,但前提是被控人已經在公訴提審環節就控罪作出答辯。因此,香港可能需要考慮進一步立法,以明確當犯罪行為人不在香港時,如何就犯罪行為提起訴訟等程序性問題。

  立法會議員郭玲麗表示,隨着科技發展迅速,叛國行為的渠道亦將愈來愈多,因此政府在立法時需要廣泛參考外國的國家安全法例,以及聽取各界意見,讓條文中涵蓋的範圍更全面。她又指,過去在立法或制訂政策時,往往有別有用心者企圖歪曲事實,對法例斷章取義,從而製造社會矛盾。她希望政府今次立法時做好宣傳工作,用簡單易明的方式讓市民了解到最準確的信息,保持社會穩定。

  立法會議員李鎮強認為,政府在修訂條例草案時,必須參考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國家安全法,從而制定出適合香港特區自身情況的法例。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法律須清晰列明任何企圖或方式作出叛國的行為都屬於叛國罪,同時若有人對懷疑觸犯叛國罪者包庇或窩藏,亦應處以相同刑罰,從而達到阻嚇作用。

  需配合國家法律 與基本法國安法保持一致性

  政府計劃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完善相關法律以維護國家安全。現時香港國安法尚未覆蓋的罪行,包括竊取國家機密罪。多名政界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香港作為一個使用普通法的法域,一般訂立新法例時,都會參考其他普通法國家的法例,同時亦要註意中國內地和香港特區的自身情況,確保本地立法與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保持一致性,不會與相關全國性法律相違背。他們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已修訂通過反間諜法,新修訂的反間諜法完善了間諜行為的定義。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涵蓋間諜罪、竊取國家機密或其他相關罪行,需考慮內地如何處理,與國家法律配合。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英豪指出,目前香港的《官方機密條例》,源自英國1919年訂立的法例本地化。這些法例無論是內容還是程序上都遠追不上現有社會的需求,更與香港國安法不一致。故此,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時需把這些法律現代化。他提到,2019年黑暴大肆搞破壞期間,很多國際級間諜活動在香港發生。2021年,美國的中情局CIA和英國的MI6更表明會加強在中國的情報蒐集。國際反華勢力的對港策略已經轉變為「資訊戰」、「滲透戰」和「意識形態戰」,更多間諜或會利用各種身份在香港滲透。

  新修訂反間諜法完善間諜行為定義

  全國人大常委會已修訂通過反間諜法,新修訂的反間諜法完善了間諜行為的定義。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涵蓋間諜罪、竊取國家機密或其他相關罪行,需考慮內地如何處理,與國家法律配合;同時,特區政府亦須考慮香港普通法背景,以及參考外國尤其是英國制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條文。他提到,英國的《國家安全法案National Security Act》於2023年7月11日正式生效,法案分為四個部分,重點在第一部分,涉及三種罪名:間諜、破壞、外國勢力代理人,其中間諜罪包括取得或披露受保護的資訊、取得或披露商業秘密、幫助外國情報機構、為不利於英國的目的進入禁止區域等。

  他強調,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必須具有前瞻性和靈活性,以應對未來千變萬化的國安風險。除需研究相關的全國性法律和本地法律外,亦需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同類法律,務求制定最切合香港實際情況,令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不留死角。

  平衡人權保障 保持港國際大都會形象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沈豪傑表示,香港作為一個使用普通法的法域,一般訂立新法例時,都會參考其他普通法地區的法例。英國在去年7月通過的《國家安全法案》,新增了包括反間諜罪和竊取國家機密罪等,並賦予警察更大權力,以應對新的國家安全風險,對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有藉鑑之處。他提到,香港在立法時,也必須註意中國內地和香港特區的自身情況,不能盲目抄襲其他國家的法例,更要確保本地立法與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保持一致性,不會與相關全國性法律相違背。香港現時並沒有法例處理竊取國家機密,立法時必須要清晰,確保所有漏洞都被堵塞。不過,同時要平衡人權方面的保障,保持香港國際大都會的形象。

  法律界倡藉鑒外國相關法例

  外國相關法例參考:

  ◆共謀暴亂罪是美國法律中最嚴重的罪行之一,在美國最高可被判20年監禁。例如,2021年1月,數千名示威者受到美國總統選舉出現廣泛舞弊等網絡虛假信息的煽動,硬闖和佔領美國國會山莊,意圖推翻總統選舉結果,繼而發展成造成人命傷亡的暴亂,美國司法部便以共謀暴亂罪起訴了大批暴徒,其中美國極右翼團體「驕傲男孩」領導人諾狄恩被判刑18年。

  ◆新加坡的內部安全法令授權行政部門可以實施預防性拘留,以防止顛覆、制止針對個人和財產的有組織暴力,以及其他影響新加坡國土安全的犯罪行為。內部安全法令還授權新加坡有關部門查禁政治和半軍事組織,阻止顛覆性文件和出版物出版,關閉可能有損於國家利益的娛樂場所和展覽等。

  法律界回應:

  ◆大律師丁煌表示,香港崇尚言論自由,互聯網相對很多其他國家都較少屏蔽網站,倘有人現時在本地網站發出危害國家安全、具有煽動叛亂行為的信息,執法部門只能到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程序繁瑣,實未令人滿意,建議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時應作出檢視,確保執法機制有效。

  他認為,煽動叛亂的方式有很多,立法時應謹慎避免有漏洞,明確告知市民只要有實質行動,且被證實是為了達到煽動目的蓄意行為,例如轉載網上煽動叛亂文章、報道、歌曲等,都屬於違法行為。

  ◆大律師龔靜儀表示,在現實世界,煽動叛亂的人往往善於走法律罅,因此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時,煽動叛亂罪當中的「煽動」, 涵蓋應該足夠廣泛,必須涵蓋任何形式的「煽動行為」,包括有效應對社交媒體的煽動言論和美化恐怖主義的言論等。

  她表示,如果有關煽動叛亂罪的被告的抗辯理由是指自己作出相關言論時,並沒有任何煽動的意圖,並得到法庭採納,可以有機會構成豁免有罪的理由,但這樣的抗辯理由能否成功,視乎每宗案件獨有的情況而定,須由法庭因應案中所有證據及情況去作出考慮。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法學博士陳曉鋒表示,香港現行的《刑事罪行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有涉及「煽惑叛變」、「煽惑離叛」和「蒐查及防止發生第7條所訂罪行的權力」的規定,但有關條文在香港回歸祖國後有適應化的問題,且行文累贅。他認為進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時,應對當中有關禁止煽動叛亂的條文再作適應化修改,並要簡明扼要,以及明確其生效的溯及力,不能簡單地「搬字過紙」。

  他強調,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應註意三方面:一是要和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則和原意相一致,以互為補充,填補國安漏洞;二是要註意立法條文的確定性,確保條文能清晰地告知公眾哪些是能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邊界在哪裏、如何避免違法等,杜絕不確定性成為引起恐慌和誤會的源頭;三是要和香港現有的普通法刑事法例相結合,並有益吸收其他普通法地區的國家安全立法經驗。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