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永興指,申領獎勵金有資格要求。嬰兒必須在2023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期間在香港出生。遞交申請時,父母其中一方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他指,根據2022年的出生登記統計數字,約95%在香港出生的嬰兒,父或母其中一方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符合獎勵金的申請資格。
時間方面,由昨日起,合資格的父母已經可以作出申請,惟落實計劃需先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卓永興指,如撥款申請順利獲得通過,預期在明年第一季可發放獎勵金。而在撥款通過後收到的申請,如果符合資格及填寫銀行資料正確,一般會在兩至三個星期內就可收到獎勵金。
提交申請亦有時限。父母應在嬰兒出生的42日之內,在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時一併申請獎勵金。如未能做到,亦要在嬰兒出生當日起計的6個月之內提交申請。卓永興提醒,獎勵金必須由嬰兒的父親或母親提交申請及領收。父母可親身前往入境處的出生登記處辦理,向職員領取申請表格後交還;亦可透過網上申請,入境處的辦理出生登記繫統會附設申請表,供合資格的人士提供收款資料。不過,網上申請前要先登記成為「智方便+」用戶。
卓永興表示,申請獎勵金只需提供簡單資料,包括父或母用個人名義開設的本地銀行戶口、戶口持有人名字和戶口號碼,以及一個可以接收短訊的本地聯絡電話號碼。成功申請的獎勵金會過戶到申請者的指定銀行戶口,庫務署亦會向收款人發送放款的短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