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 記者 葛婷)勾連「台獨」組織、搞眾籌「助養」逃台「黑魔」的網台D100主持「傑斯」尹耀昇,在其主持的39次節目中發表煽暴掀仇「宣獨」言論,前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煽動罪及3項洗黑錢罪,涉款1,032萬元。法庭昨日開庭處理涉案黑錢的充公令,透露將充公尹耀昇合共約港幣487萬元資產,案件押後至10月7日判刑及正式頒布充公令。
控方昨日在庭上讀出充公令的同意事實,指被告尹耀昇曾經從該3項洗黑錢罪共處理總額1,032萬港元的款項,有合理理由相信該筆款項為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他變現後可得的資產約487萬港元。尹耀昇同意法庭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而頒下約487萬港元的充公令。
被告尹耀昇(53歲)被控10項罪名,包括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的交替控罪,以及5項洗黑錢罪,其中兩項洗黑錢罪與女助手利寶麗(52歲,保險從業員)共同被控,合共涉款逾1,100萬元。
尹耀昇早前和控方達認罪協商,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3項洗黑錢罪。次被告利寶麗早前否認所有控罪,法庭將在完成尹耀昇的判刑及充公令後,正式將利所涉控罪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洗黑錢罪案情指,尹的3個上海商業銀行賬戶中有兩個與其助手利寶麗聯名持有,分別在3個賬戶中收取約204萬元、572萬元及256萬元款項。其中,尹曾指示利以支票提款方式把其中一個賬戶的375萬元款項存入利的個人證券賬戶,惟該些交易原因不明。
存款與報稅月薪不相稱
該3個賬戶在9個月之內有明顯洗黑錢活動跡象,存款與尹耀昇報稱每月5萬元網台主持收入及報稅紀錄中的平均月薪不相稱。控方指,該3個賬戶內有大量來歷不明現金存入,大部分會被瞬間提取或轉移,有理由相信尹涉及處理可公訴罪行的得益,涉及約1,032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