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郭如佳報道:28歲內地女子李思萱因向香港大學及入境事務處謊稱擁有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學士學位,從而獲港大錄取修讀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課程,又管有虛假的港大畢業證書。被告早前承認「以欺詐手法取得服務」及「管有虛假文書」罪。案件昨日(8日)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稱,被告不誠實取得香港大學的學位後,仍進一步管有偽造的畢業證書,並在假的證書上指其成績優異「一直貫徹不誠實的行為」,最終被判監禁240天。
持雙程證的28歲女被告李思萱,曾參加24/25年世界環球小姐選美比賽並獲深圳區冠軍,她早前承認欺詐手法取得服務及管有虛假文書2罪,原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獲撤回。李思萱承認於2021年12月13日與2024年7月19日之間,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向港大職員謊稱她擁有紐約市哥倫比亞大學的文學學士學位,主修語言學,而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大學提供的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課程的教育及教學服務。
藏偽造「優異」畢業證書
另外,被告於2024年7月20日或該日之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看來是由香港大學在2024年6月12日發給她的證書屬於虛假,在無合法辯解下管有該文書。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自幼勤學,疫情期間仍積極進修,案件源於其求學心切,且無證據顯示偽造文件被用於非法用途。然而,鄭官指出,被告不誠實取得香港大學的學位後,仍進一步管有偽造的畢業證書,並在假的證書上指其成績優異,貫徹其不誠實的行為,又認為刑期不能全部同期執行,考慮案情等因素後,遂判被告就每項控罪入獄300天,因被告認罪可獲三分一的刑期扣減,另有40天的刑期須分期執行,判被告總刑期240天。
另外,鄭官上次聆訊要求查證港大學額資料,控方指入境處曾向港大查詢,涉案課程案發時有95個學額,但該屆只收生93人,屬收生不足,鄭官指故未有證據顯示被告行為有影響其他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