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停刊的《蘋果日報》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印刷公司,早前被科技園指違契,壹傳媒昨發通告,決定退租用地,但死撐沒有違反租賃條件的行為。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壹傳媒此舉根本是強詞奪理,呼籲科技園公司依法追究其在租期內的違約責任。
資料顯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及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早前被控告欺詐罪,涉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近2,000萬元。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表示,壹傳媒如今依然死撐沒有違約,卻不提供證據,完全是「自說自話」。他強調,壹傳媒過去使用香港的土地從事反中亂港活動,破壞社會秩序,執法部門及科技園公司要對壹傳媒嚴厲問責,還香港公道。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壹傳媒根本是強詞奪理,欠缺事實理據和法律支持,企圖推卸法律責任,呼籲大眾市民認清楚壹傳媒的真面目,全力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懲治反中亂港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