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男子唐英傑涉騎展示「港獨」旗幟電單車,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案,法官今(9日)裁定三罪都表證成立。
被告唐英傑,24歲,報稱侍應。他被控1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1項恐怖活動罪,以及1項屬恐怖活動交替控罪的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辯方昨作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被告被控的三罪都表證不成立,指控方引用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說法,指旗幟上「光復」及「革命」等字眼,其意思有推翻政權之意,控方以此指控被告有煽惑他人分裂國家的意圖,並不合常理。
就恐怖活動罪,辯方指被告駕駛電單車時曾避開警員和在交通燈號停車,質疑這些是否恐怖分子的行為。辯方又指,被告駕駛電單車撞倒警員前,或被警員的盾牌擊中,即使未有擊中,亦令他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