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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非法集結罪表證成立 控方指無證據顯示監禁有寒蟬效應

時間:2021-03-11 13:41:41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壹傳媒黎智英與8名反對派人士涉嫌於前年8月18日民陣集會後帶領群眾遊行到中環遮打道,區諾軒及梁耀忠早前認罪候判,其餘被告均否認2項明知而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控罪受審,昨被裁定表證成立。各被告今日(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時均決定不自辯,亦不傳召辯方證人作供,雙方現作結案陳詞。

  控方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詞引用2005年梁國雄就《公安條例》上訴至終審法院案判詞,反駁辯方觀點指憲法制度層面對和平遊行集會自由構成不合比例的限制,指判詞中早已排除此說法。

  余若海指刑事化未經批准集結做法合憲,又指人民行使集會自由須同時和平同時合法,集會自由非絕對,應有所限制,和平集會非行使集會自由唯一要求,遊行集會須合乎人權,亦須合乎法律。

  余若海再引述辯方觀點指非法集結最高刑罰為判監5年,同樣不合比例地限制了人民集會自由。他再引用判詞解釋康樂、宗教、學術等7種目的的集會應不在其列,不受《公安條例》限制,但從未談及政治性質的集會應否受限,而儘管最高刑罰為5年監禁,終院判決指條例整體而言合憲。

  余若海補充刑罰設計用以平衡人民遊行集會自由及廣大社會利益,並引述當年立例時時任立法會議員包括本案被告李柱銘、吳靄儀及何俊仁發言,探討立法原意,說明5年監禁並非過重。

  余若海指,刑罰和限制等正為了阻止暴力事件發生,阻嚇群眾,又認為無證據顯示5年監禁最高刑罰帶來了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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