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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高院公布跨境糾紛典型案件 確保港澳居民權益受保護

時間:2021-03-03 11:17:16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港澳居民在灣區置業需求升,此次典型案件中包含常見房屋買賣糾紛案件的判決。(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敖敏輝攝)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去年至今年2月底,廣東法院共審結涉港澳民商事案件13321件,辦理區際司法協助案件1318件。法院昨日(2日)發布了第三批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糾紛典型案例,涵蓋跨境投資、旅遊、房屋買賣、股權轉讓、公司僵局、不正當競爭、遺產繼承、仲裁司法審查和執行等內容,為港澳企業及居民在粵創新創業提供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記者發現,港澳居民和企業在大灣區多見的民商事糾紛,在典型案例中多有體現,其判決結果和意義,對港澳居民遇到類似法律問題時很有指導意義。

長期以來,港澳居民熱衷在內地特別是珠三角地區購房,在大灣區建設背景下,這種趨勢有升溫之勢。而在購房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合同糾紛。此次典型案例《羅某特訴優居公司服務合同糾紛案》中,房產中介商廣州優居公司代理銷售江門某樓盤,在線上和旗下實體門店推出以人民幣3萬元可抵扣房價人民幣5萬元的團購產品。香港居民羅某特向優居公司支付3萬元購買了一款團購產品,但在實際簽訂購房合同時,並未獲得相應抵扣。羅某特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團購款。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優居公司沒有向羅某特披露和說明涉案房屋的實際價格,無法體現羅某特購買涉案房屋的價格符合團購優惠目的,在履行團購服務合同過程中存在過錯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故判令優居公司將團購費用人民幣3萬元返還給羅某特。廣東省高院指出,在這案件中,法院準確認定房屋團購合同性質,明確房地產服務機構未履行相關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具有典型意義。

這次發布的20個案例,還涉及港澳跨境合同效力認定、外商獨資企業股東出資責任認定、跨境公司董事會決議效力認定、港商股東知情權保障、灣區就業人員合法權益保護、海上貨物運輸、民間借貸等常見民事和商事活動。這些案例從不同側面反映了廣東法院在審理涉港澳案件中,借鑒域外司法協助通行做法,支持當事人提出的港澳法律查明、民事授權見證和判決效力認定等合理訴求,為粵港澳居民在粵經商、就業、旅遊、消費提供全面的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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