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炒煽暴「獨人」劉頴匡。(點新聞記者麥鈞傑攝)
12名被告包括「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26歲)、孫曉嵐(24歲)和王宗堯(41歲),還包括《熱血時報》記者馬啟聰(30歲)、地盤工人沈鏡樂(24歲)、學生文家健(21歲)、城大學生會編委會攝影記者黃家豪(21歲)、廚師羅樂生(20歲)、車房工人周樂謙(30歲)、「佔旺女村長」畢慧芬(24歲)、「佔旺畫家」潘浩超(32歲)以及吳志勇(25歲)。其中一名被告、學生文家健早前缺席6月10日的聆訊及另涉毒品案,被法庭發出拘捕令。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點新聞記者麥鈞傑攝)
12名被告被控於去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以及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時,未有遵守秩序或由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潘浩超另被控多一項暴動罪,以及在金鐘添美道政府總部大樓外參與非法集結和非法損毀屬於香港政府的財產。
(大公文匯全媒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