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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黨」倘被禁 成員集會或募捐均犯法最高囚3年

時間:2018-07-17 14:51:56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李家超表示擬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文匯報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17日)表示,基於國家安全,保安局正考慮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但會給予對方21日時間申述,再作決定。李家超警告,待刊憲生效後,有關社團將不能再運作,有關團體亦將會成為非法社團,任何人擔任幹事以及協助管理,即屬犯罪,此外如果有人身為非法社團成員行事、參加集會、付款援助,提供場地舉行集會、煽惑加入這些團體等,都是犯罪行為,可以判罰款或監禁2-3年。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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