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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恩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港府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時間:2018-07-17 14:48:03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訊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17日)表示,正考慮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建議,就是否行使《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對此,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指出,根據社團條例第八條,保安局長權力禁止任何社團或機構破壞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等行為,而發出命令禁止這社團或機構繼續運作。

而香港民族黨除了破壞國家安全之外,根據第8條1 (b) 亦是一個政治團體,並與台灣給外國反華勢力聯繫,企圖推翻中國共產黨管治及令香港獨。

馬恩國又指,保安局局長亦依據社團條例第八條(3) 給予香港民族黨答辯機會。他指,從這次看來特區政府的確是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他認為,法律沒有被使用,並不代表法律無效。 社團條例第8條是成文法,不會像普通法判例這樣,因為時代久遠被遺忘而失效, 這就是成文法勝於普通法案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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