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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不代表我!/蔡樹文

時間:2018-06-20 03:15:11來源:大公網

  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11月通過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須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早前,特區政府公布《國歌條例草案》建議內容,並展開諮詢工作。

  香港記者協會昨日發出新聞稿,聲稱法例存在灰色地帶,說什麼政府的草案違反基本法,一旦落實將產生「寒蟬效應」,令公眾表達自由受損,又亮出所謂「新聞自由」,說什麼未能保障傳媒,故反對現有草案建議。

  關於《國歌法》本地立法,若尊重國家、尊重國歌,根本不會觸及《國歌法》底線。問題是,香港某些不擁護國家、破壞「一國兩制」、鼓吹「港獨」的人,《國歌法》成了他們的緊箍咒。

  老是打出所謂「新聞自由」做擋箭牌的記協,真心誠意捍衛新聞自由嗎?回看過去發生多次記者採訪遇襲,或受到不必要干擾時,記協全都採取雙重標準,若反對派媒體旗下記者遇事,記協例必大張旗鼓,又是發聲明、又是開記者會譴責一番。

  反觀中立媒體記者遇事,當事人又是反對派媒體大老闆的話,記協要麼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要麼避之則吉,顧左右而言他。這就是記協口中的所謂「新聞自由」,所謂「為記者發聲」?這是雙重標準實踐新聞自由的最佳示範。

  如今,記協又跳出來反對《國歌條例草案》,只是秉持他們一貫立場─為反對派所作所為鳴鑼開道而已。對於打着「新聞自由」反「新聞自由」的人,本身便存在誠信問題。作為一個新聞工作者,在此重申─記協不代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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