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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指判刑明確 促懲治「搞手」

時間:2018-06-12 03:15:08來源:大公網

  圖:二○一六年二月八日晚至翌日凌晨,暴徒在旺角街頭生事,破壞社會安寧

  【大公報訊】記者莊恭誠報道:香港近年連番發生嚴重的暴力衝擊事件,法庭審案後的量刑是否具足夠阻嚇性,備受社會關注。政界人士希望,這次「港獨」派頭目梁天琦等人所涉及的旺角暴亂案得到重判,能夠向社會尤其是年輕人發放遵紀守法的正確訊息。有立法會議員促請當局追究非法「佔中」、旺角暴亂等一系列違法暴力事件的「幕後黑手」。

  向年輕人發出勿違法訊息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認為,暴徒縱火、焚燒車輛等任意妄為的行為,絕對不能輕判,否則會讓社會得到錯誤訊息:以為可用追求理想為藉口,用暴力破壞公共秩序。她呼籲年輕人不要相信煽動暴力的言行,並強調非法「佔中」的三名發起人,至今仍未受到應有的懲罰,令人感覺煽動者逍遙法外,促請當局盡快處理相關案件。

  青年民建聯顏汶羽亦希望,香港青年引以為戒,不要再作出任何破壞香港社會運作與秩序的行為。

  經民聯副主席、執業大律師梁美芬指出,許多年輕人以為,只要掛着政治口號、政治理想,就可以為所欲為,無需遵守法例,視法律於不顧,甚至襲擊警務人員,旺角騷亂更造成逾百人受傷,而這次判刑帶出清晰訊息:香港是法治社會,社會不容許任何違法行為。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批評,某些政黨、學者、宗教領袖,不斷教唆他人提升暴力水平,吹噓衝擊要一往無前,毋須顧慮後果,進而製造出種種亂象,令年輕人成為犧牲品。

  談及反對派毛孟靜稱,本想勸梁天琦潛逃美國、不返港受審,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直言,對此感到匪夷所思,強調立法者教違法者「走佬」,這種做法絕不可接受。

  對於公民黨主席梁家傑以「六七事件」為例,稱法官判刑過重,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本案引用的公安條例於1970年通過,與「六七事件」時所採用的法例不同,而且用數十年前的社會準則,去衡量今天的社會行為,這一觀念是否恰當,值得討論。

  嚴重性遠超「白石」「喜靈洲」暴動

  他認為,雖然本案的刑期較重,但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特別是現今有太多破壞社會安寧的案件,與政治爭拗扯上關係,判刑具警示作用十分重要。湯家驊說,旺角暴亂是嚴重暴動行為,相比10年的最高刑罰,判監六年不算重,當中是有法律基礎的。

  比較本案與過往的白石船民中心暴動、喜靈洲戒毒所暴動,湯家驊強調,本案的案發地點位於鬧市,令很多人擔憂自身安全,而且襲擊執法人員的行為更甚,嚴重性遠超過去兩宗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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