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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牌」出街       須購第三保

時間:2018-06-05 03:15:15來源:大公網

  「T牌」正式名稱為「試車牌照」,屬臨時牌照。運輸署網頁列明,根據香港法例第374E章《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規例」),試車牌照只供真正從事車輛製造、維修或經營者使用於駕駛持牌人管有的車輛作特定營運用途,但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的使用限制。試車牌照的有效期為一年。只要是真正從事車輛製造、維修或經營,可按業務需要申請試車牌照。

  根據法例,如車輛在違反試車牌照的使用規定及限制下在道路上使用,有關牌照持有人及司機均屬犯罪,可被罰款2000元及取消有關牌照。業界申請試車牌照時,亦需購買有效第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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