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乘客不應明知車輛超載,仍要搭乘。涉事的小巴第三者責任保險可能會失效,如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有權拒絕向死傷者賠償。若證實意外與超載有關,事發時小巴上坐「櫈仔」或「企立」的乘客,有機會遭車內乘坐合法位置,及繫上安全帶的死傷乘客或家人,進行民事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