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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立會搶女仔手機涉盜竊

時間:2018-04-25 03:15:05來源:大公網

  圖:去年12月立會內,許智峯與保安人員發生肢體碰撞,更伸出手臂向其中一名保安箍頸

  亂港分子為拖垮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的審議程序,無所不用其極。《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在點算法定人數時,民主黨許智峯竟突然搶走政府女職員的手機,並極速衝入男廁,阻止職員以手機通知不在席議員開會。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一般情況下,不顧另一人的權利而意圖將該東西視為自己的東西處置,則屬於盜竊罪。根據《盜竊罪條例》第9條,任何人犯盜竊罪,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保安局昨晚證實一名女職員,在立會大樓內被議員搶去手機。/大公報記者 冼國強

  委員會主席葉劉淑儀早已就條例草案劃線,目標在下月初完成審議全部八條條文。前日「泛民」曾衝向主席台抗議,令會議兩度暫停。會議昨早八時半繼續召開,議會陣線毛孟靜在大約10時半點算法定人數,豈料期間出現許智峯搶手機事件。

  政府消息人士向大公報記者指,該名政府女職員在立法會會議廳外工作,手持手機和幾份文件,許智峯忽上前問她「做乜嘢」,並突然奪走她手上部分文件,然而在發現一無所獲後歸還。當時女職員嚇得連忙將手機藏在身後,豈料許智峯仍俯身搶走,並向男廁方向奔逃而去,女職員則馬上向同事求助。直至事隔一段時間,許智峯才歸還手機予其他政府同事,並問「你同事係咪搵緊電話」。消息指,被搶女職員事後感「唔開心」,因為「始終一個女仔畀個大男人搶嘢」。

  本報曾致電許智峯查詢,但未有人接聽電話。

  葉劉斥無聊 周浩鼎轟「爛仔」

  事發時正在主持會議的委員會主席葉劉淑儀表示,自己通過傳媒報道才得悉事件,直斥許智峯搶手機若屬實,是企圖製造流會、拖延會議進程,非常幼稚兼無聊,而且當時會議時間無多,即使「拉布」成功亦浪費不了太多時間。但由於不清楚事發情況,她不評論事件是否犯法。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許智峯於立法會公然搶政府職員電話的行為不但破壞立法會的聲譽,是「爛仔」行為,劣行令整個立法會蒙羞。他補充指,未經他人同意搶奪他人財物,是刑事行為,或涉嫌觸犯《刑事罪行條例》,贊同該政府女職員報警的行為,指這種罪行若發生在立法會議員身上更是知法犯法,絕不能容忍,必須依法辦事。

  女職員驚慌 保安局將跟進

  保安局於午夜書面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證實,該局一名女職員,昨天在立法會協助出席一地兩檢草案委員會的政府官員工作時,在立法會大樓內被一名議員搶去一部政府手機。保安局指出,該議員搶走手機後離去,女職員嘗試索回手機不果,在事件中感到驚慌,並向官員作出報告,經過一段時間,該名議員向其他政府官員交還該部手機。保安局將跟進該事件。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不過,根據第210章《盜竊罪條例》,如被告不顧該另一人的權利而意圖將該東西視為自己的東西處置,則仍須視為意圖永久地剝奪他人財產,而是否構成盜竊罪不在於是否尋回失物。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丁煌亦表示,若然有人報警,而立法會主席亦通知警方,警方就可以跟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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